陳航(貴州省貴陽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陳航,貴州省貴陽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19年12月24日,貴陽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判處陳航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6萬元。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陳航是貴陽人,國中文化,無業。曾因犯強姦罪於2012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其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開始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在貴陽市觀山湖區、白雲區等處從事違法活動。
2016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陳航為儘快樹立起自己的“威信”,贏得他人的“認可”,從永匙催插手白雲區一家中藥店的經濟糾紛開始,到通過吃喝玩樂及出資等方式,幫助被告人胡從國取保候審,再到被告人唐益行處理賭場糾紛等等,漸漸地取得了上述被告人等的認可,同時這些人也集結在一起,一同加入到了以陳航為首的涉黑團伙當中。
在此期間,陳航涉黑團伙還通過與其他犯罪團伙勾結的方式,進一步擴大勢力範圍及影響。
微信招嫖 實施搶劫敲詐勒索
在組建黑社會組少盼采勸織、擴大勢力的同時,為獲取非法利益,維繫涉黑團伙的開銷,以被告人陳航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由最初單純地實施微信招嫖,逐步發展成為以微信招嫖為誘餌,對被害人實施搶劫、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
2017年1月15日凌晨2時許,在雲岩區蔡家關一酒店,陳航的涉黑團伙成員胡從國等被告人,以微信招嫖作為誘餌,對受害人黃某某進行了勒索。
今年1月16日23時許,該團伙又以微信招嫖的方式,待受害人張某某進入白雲南路附近一賓館內,且時機成熟時,被告人陳昌祥、張祥偉、胡從國等人,在賣淫女的協助下,沖入受害人張某某所住的房間內,隨即通過暴力脅迫等方式,對受害人張某某實施了搶劫。
據統計,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以被告人陳航為首涉黑團伙,在白雲、觀山湖區等堡籃地,以微信招嫖的方式,總計實施搶劫25次,搶走人民幣總計152110元。同時,勒索他人10次,涉及金額18000元。
爭搶地盤 對他人非法拘禁
2017年9月初,為爭搶地盤、打擊報復,陳航的涉黑團伙成員陳昌祥、張祥偉、胡從國、高井貴等人,協助彭某、王某某等人對在貴陽市觀山湖區會展城實施微信招嫖的陳海軍團伙的賣淫女黃某某、羅某某等三人進行了扣押。
愚遷頁期間,陳航涉黑團伙成員向陳海軍提出拿錢贖人的要求,但卻遭到了對方拒絕,談判未果後雙方約定鬥毆。得知此事的陳航,當即邀囑灶連蒸約多人攜帶刀具準備鬥毆,但因對方未露面未果。事後,彭某在將之前從賣淫女黃某某、羅某某等人身上搜出的2000餘元進行平分。
今年4月的一天,陳航涉黑團伙成員唐益行等人帶賣淫女陳某某、趙某在貴陽市觀山湖區會展城以微信招嫖實施搶劫、敲詐勒索過程中,扣押了單麟團伙的一名賣淫女,並索要贖金未果。
次日晚,被告人周勇軍、王天發夥同姜剛勇、陳振華持槍枝、砍刀等,駕車竄至貴陽市觀山湖區奧體中心準備鬥毆。但因對方人多,被告人周勇軍在車上,用事先準備好的射釘槍,向對方開了三槍後,駕車離開。就在雙方準備再次相約鬥毆時,卻因單麟通過他人找到被告人陳航和談,此事最終才了結。
持槍聚斗 目無法紀
今年4月25日晚,警方接到受害人報警稱被搶,隨後公安人員出警,在貴陽市白雲一賓館將與受害人一起的賣淫女趙某抓獲。
陳航的涉黑團伙成員陳昌祥、張祥偉、夏坤傑、張雲、姜剛勇聞迅後,認為趙某系被同行扣押,遂準備槍枝、刀具等物,準備通過鬥毆的方式來解救賣淫女趙某。
隨後,被告人陳昌祥等人竄至龍順賓館附近,並持事先準備好的刀具、槍枝衝擊警察。期間,被告人陳昌祥持槍朝警察開了兩槍,直至公安民警表明身份並鳴槍示警後,被告人陳昌祥等人這才逃離現場。
對此影埋敬白雲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陳航為謀取非法利益,作為組織者和領導者,先後糾集被告人陳昌祥、張祥偉、胡從國、張雲、夏坤傑、唐益行、雷嘉祥、高井貴、王天發、周勇軍、楊增浩等人,逐步發展形成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該組織架構完整、層次分明、關係較為穩定、聯繫較為緊密,有較為明確的分工和組織紀律。
在被告人陳航的組織、領導下,一方面通過多次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搶劫、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在貴陽市觀山湖區、白雲區等地酒店的非法賣淫交易形成了競爭影響力,危害一方。
另一方面,陳航及其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在非法聚斂大量財富的基礎上,為組織成員提供日習局整常消費、娛樂等手段籠絡人心,支持其違法犯罪活動。
陳航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成員的違法犯罪活動,已在一定區域內形成重大影響,對區域及附近民眾造成極大的心理強制及恐慌,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經濟秩序,社會危害性大。

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24日,貴陽市白雲區法院對以陳航為首的12名被告人涉黑案公開宣判。
陳航涉黑團伙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對陳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6萬元。

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24日,貴陽市白雲區法院對以陳航為首的12名被告人涉黑案公開宣判。
陳航涉黑團伙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對陳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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