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竹進

陳竹進,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曾任浙江省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2022年6月,陳竹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竹進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3.09-1987.07,在浙江工學院土木系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學習
1987.08-1988.10,在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房管處住宅經營公司擔任生產技術科長
1988.10-1992.10,在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住宅建築公司擔任副經理
1992.10-1995.04,在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城鎮綜合開發總公司擔任副總經理
1995.04-1996.01,在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城關鎮政府擔任鎮長助理
1996.01-1998.10,在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城關鎮政府擔任副鎮長
1998.10-2000.08,在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大市聚鎮政府擔任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0.08-2006.12,在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擔任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1.09-2003.01,在浙江工業大學工商管理研究生班在職學習)
2006.12-2011.03,在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建設局擔任黨委書記、局長
2011.03-2011.12,在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擔任黨委書記、局長
2011.12-2016.12,在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商務局擔任黨組書記、局長
2016.12-2019.01,在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擔任局長兼新昌縣商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9.01-,在浙江省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擔任黨組書記、主任。
2021年12月,陳竹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免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12月,陳竹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新昌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6月,經中共新昌縣委批准,新昌縣紀委縣監委對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陳竹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陳竹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消費卡;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並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和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接、房產開發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陳竹進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新昌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新昌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陳竹進開除黨籍處分;由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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