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秉和

陳秉和(1835—1909) 字梅村。曲阜縣(今曲阜市)小雪鎮彭家村人。少時酷愛

基本介紹

  • 本名:陳秉和
  • 字號:字梅村
  • 出生時間:1835年
  • 去世時間:1909年
經史。17歲,縣試第一。1861年(鹹豐十一年) ,取為拔貢。次乃匪體雅年中舉。1871年(同
治十年)中進士,入翰林院任檢討,又任國史館纂修、春坊左中允,調國子監司業。
1889年(光緒十五年)後,西方教會勢力在中國大力射謎墓擔擴展嬸和阿,普設教堂,發展教徒。他
惟恐因教會引發事端,遂上疏奏明凡涉教案者不容各國使節袒護。不久,他又被提
升為鹹安宮總裁,文淵閣校理和司經局洗馬。1894年(光緒二十年),被任命為日講
起居注官,獲悉山東巡撫張汝梅徇私舞弊,輕忽治安,貽誤治理黃河,侵吞賑濟款
項等, 遂上書彈劾。經朝廷查明屬實,立將張汝梅降級使用,其屬下4人或革職或
撤差,從而博台腿海得剛直之名。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任春坊右庶子,署順天府尹。
寶坻縣堡戰令因貪贓被民眾聯袂彈劾,他經過深入調查,證實所劾非虛,會同某府尹聯
名回奏朝廷,使該縣令連己堡察降三級。1900年(光緒二十六年),義和團興起,將入北京
時,他面謁大學士徐桐,提出:“未聞有以邪術成事者,宜慎重之。及今尚可挽回”,
以圖阻止清廷利用義和團攻打“洋人”而坐享僥倖之利。徐桐置若罔聞。不久,八
國聯軍攻入北京,皇室西逃。他未及隨逃,步行出京後返里。途經德州聞悉被提升
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但因回籍後久病不永蜜驗愈,遂請求開缺辭職。後卒於故里。著
有《禹貢九河考》1卷,《居易齋詩集》2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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