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森(廣東深圳涉黑犯罪團伙)

陳永森,廣東深圳涉黑犯罪團伙,曾致7人死亡2人重傷。2019年7月25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永森等7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犯罪經歷,提起公訴,開庭審理,

犯罪經歷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開始,被告人陳永森利用陳錫波(另案處理)香港新義安黑社會組織成員的背景,通過籠絡鄉鄰、招納小弟、糾集大量社會閒雜人員等途徑,長期盤踞在沙井、福永街道一帶為非作惡,逐步建立起以其本人為組織、領導者,成員固定、人數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按照“江湖規矩”和香港“新義安”黑社會組織的規則管理組織成員,維繫組織框架,並長期通過非法手段經營土地開發、廢品收購、賭場、黑煤氣等行業,實施了故意傷害、搶劫、敲詐勒索、開設賭場、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了巨額非法利益,致七人死亡、兩人重傷、七人輕傷,嚴重擾亂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提起公訴

2018年10月23日,犯罪嫌疑人陳永森、文潤德、潘洪、馬國駒、陳慶忠、陳志鋒、文廣堅、劉文東、陳潤球、陳鑒方、黃顯耀、李木生、霍衛光、王勇師、宋建合、鐘顯榮、劉天恆、唐慶法、張飛、付亮亮、姚戰勝、楊旭冰、楊漢彬、吳蓋平、肖志斌、韓紅嶺、王長海、靳疆疆、黃祥水、廖己生、歐陽運龍、陳運修、唐煥、陳國乃、李明、曾明飛、劉輝、劉滿發、吳濟銅、周斌斌、陳凱、廖星亮、陳杰、向太平、曾海兵、李澤輝、曾良平、朱升東、張文喜、張九生、羅光認、李亞冰、李上池、郭小東、李偉華、周梁、潘彬、蔡玉堂、葛少廣、莫志強、王志強、梁國、梁賽妙、梁漢陸、鄭文槍、餘思忠、蔡德平、黃浪斌、郭柏堅、林偉洪、文漢昌、徐濤等七十二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尋釁滋事罪、誣告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串通投標罪、騙取貸款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

開庭審理

2019年7月25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永森等7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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