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明(革命烈士)

陳正明(1949年5月1日-1997年3月13日),男,湖南省長沙縣白沙鄉上華村人。

陳正明,1969年參軍入伍,被分配到湖南省醴陵市消防中隊。1997年3月13日在與歹徒對抗時當場壯烈犧牲,年僅48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正明
  • 籍貫:湖南省長沙縣
  • 出生日期:1949年5月1日
  • 逝世日期:1997年3月13日
  • 職務:警察
戰鬥事跡,追認烈士,

戰鬥事跡

當消防戰士,時刻都面臨著危險的考驗,對此,陳正明十分坦然,每次執行任務,他都是奮不顧身,往火里鑽,哪裡最危險,就往哪裡沖。1971年9月,醴陵市姜灣街一居民樓房起火,由於樓房全是木質結構,大火很快就封鎖了門窗,陳正明趕到現場的第一句話就是問屋內是否有人。當他得知屋內還有一老翁的情況後,二話沒說,不顧一切地衝進火海,在屋內的床上將老翁背起就往外沖,結果他身上多處被燒傷。
同年12月,雨雪交加,氣溫寒冷,陳正明接到攸縣酒埠江造紙廠的“火情”報警,在中隊領導下,身為班長的陳正明帶領全班戰士僅用了50分鐘就趕到了距醴陵70餘公里的現場。到達現場後,他發現是造紙原料蘆葦桿礁堆中心起火,如果僅用水槍,一時無法解決根本問題。於是他帶領全班戰士投入了拆堆開闢防火道的戰鬥。
為了儘快控制火場,在呼嘯刺骨的寒風中,陳正明首先將全身,用涼水澆透後沖向火勢最猛的地方。他臉上燙得如同火燒,身上卻如落入冰窟,凍得發紫,許多戰友都因承受不了,被迫輪班作戰。
最後,他和戰友們戰鬥了32小時直至大火撲滅,才下戰場。從火線上下來的陳正明,幾乎沒有人能辨認,他頭髮被燒焦,臉上一片黑乎,雙眼被大火烤得血紅。
作為消防戰士,陳正明經受死亡的挑戰不知有多少次。1976年7月18日晚,醴陵縣八里庵外貿煙花鞭炮材料倉庫失火,炸雷般的巨響,把幾里外的房屋窗戶玻璃都震碎了。時間就是生命,已擔任中隊副指導員的陳正明,率隊火速開赴現場。此時,火浪借著風勢,越燃越旺,蘑菇雲式的火煙直衝雲霄。如果不及時控制火勢,將會引發倉庫內的煙花材料銀粉、鐵鋁粉、氯酸鉀、硫磺等危爆物品起爆,不僅七八幢倉庫和周圍幾十幢民房將毀於一旦,甚至將使醴陵城區變成一片廢墟。但能否用水對危爆物品進行滅火又尚屬不知,必須先做試驗。
危急時刻,陳正明主動要求承擔試驗任務。隨即他與副隊長陳高亮帶領兩名戰友手持水槍沖入火海。就在他舉槍做滅火試驗時,巨大的氣浪把他衝到幾米外的牆上,重重地摔倒在地,腦袋撞得嗡嗡作響,但此時陳正明已顧不了自己的生命,他舉著噴射出白光的水槍,與戰友奮不顧身地用水做滅火試驗。他成功了,終於沒有發生更大的爆炸。於是,在隊員的合力協作下,經過兩天兩夜的戰鬥,最終將大火撲滅。但陳正明的手、臉與身上,到處都是燒起的一個個水泡。
是年12月,醴陵市國光瓷廠一位老人因用木炭在屋裡烤火取暖引起火災。火勢迅速蔓延到相鄰的其他民宅。陳正明在救火時不慎負傷,但當他聽說失火的老人還在火海中尚未救出時,不顧一切地衝進火海,將老人背出。他的頭髮、眉毛幾乎被燒光,臉上再次多處燒傷。
由於多年從事滅火工作,陳正明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1977年他參加王仙的一次救火工作中,不慎將腰損傷。接著又患上了腎結石病,但他從不因病而耽誤工作,常常是帶病堅持頂著,即使是做了雷射手術,他也是不休假,堅持上班。
1991年3月,陳正明轉業進入醴陵市公安局工作。此前,他在部隊已是中隊指導員,正營職少校。但轉業後,成了一名普通民警(正科級偵察員),他毫無怨言,乾任何事情還是一樣衝鋒在前。一些幹警替他鳴不平,他卻開導他們說:“當官是為人民服務,不當官照樣也是為人民服務。”
1993年2月,陳正明調到原姜灣派出所任副所長。因為他在消防部隊時就學會了汽車駕駛技術,因此所長就將所里的車子交給他駕駛與管理。他接到此任務後視車如命,每次驅車執行任務回來不管多晚都會及時洗車,以保持車容整潔,車子三保以外的問題他從不送修,都是親手處理。有時,需要購買一個零配件,為了節約經費,走了國營店又訪個體門市部進行價格、質量對比,從來都是不厭其煩。幾年中,陳正明為所里節約維修、油耗材料費近三萬餘元。
1994年,姜灣派出所破獲一起販賣假鈔的團伙案,當場收繳假鈔一萬九千元,案件的審訊工作從上午直至當晚21點,根據嫌疑人供述:在株洲市田心一農民家中有窩點。陳正明顧不上吃晚飯,在小攤上買了兩個饅頭塞進口袋,便連夜驅車趕赴株洲,終於在嫌疑人窩點收繳假鈔二萬元,返回醴陵時已是次日凌晨2點。根據案情需要,陳正明顧不上休息,又驅車赴長沙市調查取證,持續兩天一夜沒有睡覺。由於調查取證、收贓工作及時、紮實,六名嫌疑人均被繩之以法。
陳正明忘我地工作,嚴重損害了自己的身體,他患有嚴重的胃潰瘍、腎結石等多種疾病,尤其是結石病每次發作,總要折磨得他死去活來。但他總是苦苦地堅持不請病假。有一次他與另一位民警出差到鄉下檢查危爆物品管理情況,途中突然“腎結石”病發作,他頃刻間臉色慘白,汗如雨下,同行戰友勸他去醫院看病,他堅決不肯,說堅持一下就沒事了。這樣,他便一直堅持到次日完成檢查任務。回到所里,同事一再勸他去看病,可他雖然嘴上答應,實則並未去,第二天照常出現在辦公室。
1995年11月17日,陳正明做了一次腎結石雷射治療手術,晚上23時許,瓷都賓館老闆報案說:“有幾個痞子身帶匕首等兇器,在賓館滋事,不但不交費反而將老闆娘打了一頓。陳正明接到報案後,不顧同事的勸阻,與戰友在大街小巷尋找嫌疑人的蹤跡,最後他一個人擒回兩名嫌疑人,其他幾名嫌疑人也被戰友們擒回。
1996年初,陳正明調至醴陵市城東警務署工作,一般人都是官越升越高,而陳正明卻正好相反,此時他已無任何職務,成了一名普通的二級警督。但他對工作仍然是那樣一如既往地執著追求。是年11月,警務區破獲一起盜竊汽車電瓶等物的盜竊案,犯罪嫌疑人系湖北省監利縣汴鄉鎮人,調查取證工作路途艱難。陳正明主動要求警長派他到湖北去調查、取證。當時湖區很冷,當監利縣公安局局長(三級警督)看到從湖南醴陵遠道而來的二級警督陳正明時,十分感激地說:“你這位湖南的老公安確實令我敬佩……”通過陳正明的紮實工作,犯罪嫌疑人最終被繩之以法。
而此前一個月,警務區在320國道破獲一起用彈弓打擊過往汽車玻璃案,受害者涉及幾個省、市,調查取證十分艱難。根據所掌握的情況,為了嚴懲罪犯,陳正明與戰友行程近萬公里,共取回證據材料42份,終於使三名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1997年3月13日上午10時26分,醴陵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接到民眾報案:320國道與106國道在城東交叉處的三角花壇地段,有人用石頭擊打過路車輛,數輛汽車的擋風玻璃被砸壞,數名行人被砸傷,民眾制止無效,請火速派人制止……這天,正是陳正明休息,但他接到出警的指令後,迅速與幹警尹鳳宜、黎慶富,聯防隊員張家富在不到五分鐘內便趕到了近三公里外的現場。
到達現場時,歹徒在附近民眾的圍追堵截下,已爬到了附近山上。該山一側是砌有一堵二米高的圍牆,圍牆外側不足一米寬,再外面是一高達16.8米的陡壁。歹徒站在該險要地段狂呼亂叫,揚言:“誰敢上來,就要搞死誰!”邊說邊用磚頭石塊向山腳下的行人襲擊。
陳正明見喊話和勸告根本不起作用,便讓戰友尹鳳宜等隊員在山腳喊話,以吸引歹徒的注意力,自己則從後山繞道爬上山頂,當他越過圍牆,正欲接近歹徒時,歹徒突然發現了他。近乎瘋狂的歹徒沖陳正明大聲狂叫:“你敢來抓我,我就要搞死你!”陳正明置生死於度外,向一米開外的歹徒發出嚴厲警告,但陳正明的話還未講完,喪心病狂的歹徒猛地伸手,一把抱住陳正明從16.8米高的陡壁上摔下來。由於歹徒壓在陳正明身上,其身子先著地,導致頸脊椎第一間盤骨橫斷骨折,大腦嚴重缺血,當場壯烈犧牲。年僅48歲。

追認烈士

陳正明犧牲後,為表彰其英勇獻身的精神,《湖南日報》、《當代公安報》、湖南電視台等十多家新聞媒體對他的事跡進行了報導。1997年5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他為革命烈士,公安部追授他為“二級英模”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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