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杰人

陳杰人

陳杰人,男,1972年出生於湖南省雙峰縣青樹坪鎮一個農民家庭,2001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2005年受美國國務院邀請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等機構作訪問學者,曾先後在當地政府和知名媒體任職。

2018年7月7日,湖南公安機關對北京華霖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杰人涉嫌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罪立案偵查。

2019年11月26日,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杰人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強迫交易、行賄罪一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2020年4月30日下午,陳杰人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零一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杰人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72年
  • 畢業院校:婁底師範學校、清華大學法學院
  • 職業:編輯、自媒體人
  • 主要成就:湖南省2006年度法治人物 
  • 出生地:湖南省雙峰縣青樹坪鎮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立案偵查,一審開庭,公開開庭,

人物履歷

曾先後在當地政府和知名媒體任職,後成為自媒體人。
1972年生於湖南省雙峰縣;
1988年畢業於婁底師範學校後,分配到雙峰縣一部門任公務員,具體職務不詳;
1998年考入清華大學法學院讀法學碩士;
2001年加盟中國青年報任專職記者、評論員;
2003年任法務部《法律與生活》雜誌副主編;
2004年人民日報社《人民論壇》主編,兼任法制日報社《法人》雜誌主編;
2005年受美國國務院邀請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等機構作訪問學者;
2005年任《公益時報》主編;
2006年任《法制周報》總編輯;
2009年1月任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時事觀察員(評論員),兼任中國政法大她肯嚷龍學法制新聞研究中心研背催駝究員、碩士研究生導師。

人物事件

陳杰人曾因反對警察在車站等地違法隨意檢查居民身份證並強調警察的任何執法行動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而獲得了“湖南省2006年度法治人物”稱號。
2003年,陳杰人的《從一針到一槍看中國法治的進步》文章,獲得中國法制新聞一等獎。
2004年,陳杰人的《除了生命,我拿什麼保衛自己的房屋》文章獲南方周末和搜狐網聯合主辦的時事評論大賽一等獎第一名。據此,他一心為民的良知還在,沒有脫離民眾,故一時為眾人吹捧,人人皆知。

立案偵查

2018年7月7日,湖南公安機關對北京華挨催茅霖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杰人涉嫌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罪立案偵查。
警方現已查明,陳杰人案系具有網上黑惡勢力性質的“家族式”團伙犯罪,該團伙打著“法律和輿論監督”名義和公平正義的幌子,以網路為犯罪平台,大肆敲詐勒索、瘋狂斂財,涉嫌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多種違法犯罪,嚴重擾亂網路管理秩序、破壞基層政治生態和社會穩定。

一審開庭

2019年11月26日,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杰人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強迫交易、行賄罪,被告人陳偉人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罪,被告人劉敏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桂陽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陳杰人、陳偉人、劉敏到庭參加訴訟,三被告人的辯護人出庭辯嫌疊想護。
桂陽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5年以來,被告人陳杰人等人為謀取不法利益,利用地判協陳杰人“網路大V”的身份,在網路上發布虛假、負面信息,惡意炒作有關案事件,惡意攻擊、詆毀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起鬨鬧事,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逐步形成以陳杰恥巴仔姜人為首,被告人陳偉人、劉敏及鄧江秀(另案處理)、艾群輝(另案處理)為成員的網路惡勢力,實施尋釁滋事犯罪5起、敲詐勒索犯罪2起、非法經營犯罪6起、強迫交易犯罪2起,非法獲利1048.7萬元。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陳杰人還夥同劉利群(另案處理)在向湖南省婁底市中心醫院推銷藥品過程中,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該院李長茂(另案處理)等人行賄總計554.246萬元。
庭審中,法庭主持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被告人陳杰人、陳偉人、劉敏作了最後陳述,三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被告人的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以及社會各界民眾約50人旁聽了庭審。

公開開庭

2020年4月30日下午,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被告人陳杰人、陳偉人、劉敏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一案宣告一審判決,對被告人陳杰人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洪立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零一萬元;對被告人陳偉人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被告人劉敏犯尋釁滋事罪免予刑事處罰。被告人陳杰人、劉敏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抗訴。
庭審中,法庭主持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被告人陳杰人、陳偉人、劉敏作了最後陳述,三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被告人的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以及社會各界民眾約50人旁聽了庭審。

公開開庭

2020年4月30日下午,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被告人陳杰人、陳偉人、劉敏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一案宣告一審判決,對被告人陳杰人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零一萬元;對被告人陳偉人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被告人劉敏犯尋釁滋事罪免予刑事處罰。被告人陳杰人、劉敏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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