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朵如(1888—1961年),又名選珍,浙江蕭山大莊柏山陳村人。幼年讀私塾,性穎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朵如
- 出生地:浙江蕭山大莊柏山陳村
- 出生日期:1888年
- 職業:1957年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
人物生平,社會評價,
人物生平
1907年秋與堂兄一起東渡日本,次年考入日本東京早稻田大學商科學習經濟、銀行學科。1912年秋輟學回國任職於金融界,與李馥蓀等奉命改組浙江銀行,任總行協理,不久辭職回鄉。翌年,在浙江甲種商業學校任教。1916年離校,任中國銀行蘭溪支行行長。浙江銀行改組為浙江地方實業銀行後,1917年3月,任浙江地方實業銀行總管理處文牘主任,陳於1918年任該行上海分行副經理。其間,陳配合經理李馥蓀改革管理方法,利用商業複式計算法,首推“零存整付”儲蓄。每月存入一元,15年到期,可支取本息504.62元,這一零存整付儲蓄,備受儲戶歡迎,吸收許多社會閒散資金,業務大振。1923年,浙江省財政廳決定浙江地方實業銀行實行官商分營,分拆為浙江地方銀行和浙江實業銀行,杭州、海門、蘭溪三行劃歸官股,上海、漢口劃歸商股,成立浙江實業銀行,陳任上海分行副經理兼杭州分行經理。1927年升為浙江實業銀行上海分行經理,任上海華商證券交易所理事。1928年3月參加浙江實業銀行董事會,任常務董事。1941年,李馥蓀秘密去美,陳主持上海總行業務。當年11月,陳因拒絕偽中央儲備銀行的要求,遭漢奸特務綁架,被勒索巨款。陳對日偽仍持不合作態度,並籌款慰問抗日前線將士。1946年,浙江實業銀行更名為“浙江第一商業銀行”,以申行為總行,升任總經理。這期間浙實存款增加較多,居華商銀行的前列。解放前夕,陳拒絕赴港,留在大陸。解放後,人民政府在陳朵如家鄉“土改”,其率先把田產證和房屋交給當地政府。1951年11月,他主管的銀行決定參加上海11家銀行的聯合總管理處。 1952年12月,上海公私合營銀行成立,陳任副董事長、總管理處副經理和董事會上海辦事處主任。在金融業社會主義改造中,向人民銀行交出浙江實業銀行暗賬資金500萬元(美金)。1957年2月,陳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先後被推為政協第三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上海市人民代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執行委員會常務委、上海市工商聯合會常務委員。 1961年8月31日,病逝於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