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福(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龍山村原黨總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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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朝福,曾任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龍山村黨總支書記。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龍山村原黨總支書記陳朝福挪用扶貧互助資金等問題。2013年至2014年,陳朝福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編造虛假契約的方式,從龍山村扶貧發展資金互助協會借款15萬元,用於與他人合夥的工程建設,並在借款到期後歸還了本金和利息。調查期間,陳朝福清退了利息差價2.7萬元。同時,陳朝福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6年1月,綦江區紀委給予陳朝福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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