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忠事件,發生於1976年7月至8月間。 基本介紹 中文名:陳明忠事件時間:1976年7月至8月間地點:台灣罪:“匪諜” 1976年7月至8月間,台灣工商界知名人士陳明忠等18人與黨外“立委”黃順興之女黃妮娜被國民黨當局以“匪諜”罪逮捕。同年11月27日,陳明忠與陳金火各被判徒刑15年;蔡意誠、王乃信各判徒刑10年;李沛霖判徒刑8年;林淵輝、劉建修各判徒刑7年;黃妮娜交“感化”3年。其餘人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