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志(英山縣糧食局黨總支成員、工會主任)

英山縣糧食局黨總支成員、工會主任陳明志履責不力問題。2016年5月和10月,英山縣糧食局資產管理中心在未建立工會組織、無工會經費的情況下,違規向單位職工發放“五一”“十一”節日慰問款金總計3000元;2016年元月至12月,英山縣金禾糧油收儲有限公司違規發放交通補貼16900元。陳明志作為英山縣糧食局黨總支成員、工會主任、聯繫資產管理中心和縣金禾糧油收儲有限公司領導,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英山縣紀委給予陳明志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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