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四年 (1715) 乙未進士,選海城縣令,"不枉一民,不名一錢"。卒於官,邑人賻之,乃得歸葬。喜為詩,詞清句麗,得閩中詩派其宗。著有《鶴溪集》四卷。較場至長洋村三石板路由憲周侶築。
基本介紹
- 本名:陳憲令
- 字號:字時夏,號鶴溪
- 所處時代:清
- 出生地:福建長樂
康熙五十四年 (1715) 乙未進士,選海城縣令,"不枉一民,不名一錢"。卒於官,邑人賻之,乃得歸葬。喜為詩,詞清句麗,得閩中詩派其宗。著有《鶴溪集》四卷。較場至長洋村三石板路由憲周侶築。
康熙五十四年 (1715) 乙未進士,選海城縣令,"不枉一民,不名一錢"。卒於官,邑人賻之,乃得歸葬。喜為詩,詞清句麗,得閩中詩派其宗。著有《鶴溪集》四卷。較場至長洋村三石板路由憲周侶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