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志皋
- 出生地:上海
- 逝世日期:1988年
- 職業:律師
人物生平,主要事跡,
人物生平
據《海寧同鄉會訊》第三期載《陳故律師志皋事略》:“陳故律師志皋先生,源出渤海陳氏,世居海寧鹽官鎮,為清陳閣老(元龍)七世孫。父介卿公為司法界耆宿,母潘太夫人,系出湖州名門。先生負笈上海,初肄業震旦大學,繼獲上海法學院法學士,遂留學法國專攻法律。學識淵博,回國後執行律師業務,被推為全國律師公會常務理事,於民國十六年參加中國國民黨。抗戰時,擔任全國賑濟委員會廣東、福建二省特派委員,併兼廣東省政府委員,獻替良多。抗戰後,擔任上海通易信託公司常務董事兼總經理,並應聘上海法政大學教授。隨政府來台,執行律師業務逾三十年,民國七十五年獲台北律師公會獎狀。先生篤信佛教,樂善好施,任台北善導寺常務董事暨台灣台各寺廟之護法。德配彭慶修女士,江蘇溧陽名法家彭棨介臣先生之長女。上海法學院法學士,現為國民大會代表,憲政研討會常務委員,與先生共同執業律師,志同道合,伉儷情深。先生不幸於民國七十七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八時因心肌梗塞壽終於台北市中華醫院,與世長辭。距生於民國前二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六日,享年七十九歲。先生有一子三女,子文中電腦博士,女允中地質礦學士,女大中、一中均電腦學士。孫女弘莘文學士。均在國外任職,業有所成,堪稱存德裕後,蘭桂騰芳。”
1988年因心肌梗塞死於台北。
主要事跡
營救關向應
1931年,關向應被捕,他被捕時的化名叫李世珍,所以他的身份當時並沒有暴露。幸好當時顧順章在漢口,對此並不知道。4月21日,顧順章在漢口被捕,旋即叛變,這箇中共歷史上的最危險的叛徒不僅供出了中共地下黨幾乎所有的機關以及領導人的地址,還將關押在國民黨監獄中身份尚未暴露的領導人逐個指認了出來,當時在獄中的惲代英就是因為被他指認出來而犧牲的。此時的形勢已十分危急,周恩來找到黃慕蘭(黃淑儀)並交給她一個任務——營救關向應。黃慕蘭分析再三,便向她的租界的朋友、律師陳志皋提出,要求會一會其父親陳其壽。陳其壽在上海司法界一言九鼎。當見到黃慕蘭之後,陳其壽對他很有好感,主動提出要收她為“過房女兒”,並要她擔任自己幾個女兒的家庭教師。
營救成功後,欣喜不已的黃淑儀和陳志皋一道,親自駕車到龍華將關向應接了出來,並在東方旅館包了房間替他接風洗塵。不久關向應便受中央派遣去了湘鄂西蘇區,擔任了湘鄂西蘇區的軍委書記兼紅三軍政治委員,後任紅二方面軍總政委、八路軍120師政治委員、中共中央晉綏分局書記等職。
在“伍豪事件”中的作用
1931年12月,國民黨散布“伍豪(周恩來的筆名)等脫離共產黨啟事”,黃慕蘭不僅最先向周恩來獻策反擊謠言,而且黃慕蘭找到陳志皋說 伍豪是位名人,他經常在《紅旗》、《嚮導》雜誌上發表文章,但國民黨造他的謠言,互濟會希望你能為他闢謠。”黃慕蘭怕他不願意,又用激將法說:“你若能將這件事做好,肯定是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嘛!說不定將來歷史還能為你書上一筆呢!”
陳志皋當時並不知道伍豪的真實身份,但聽黃慕蘭認真的口氣,他知道這是一件重要的事。他仔細看了啟事的稿子,搖頭說:“我是中國律師,不可能刊登這樣的啟事,否則當局和巡捕房追問下來,我是無法交代的。”他接著說,辦這件事應該找個外國人,根據治外法權,在中國外籍律師可以為當事人保密,而中國政府卻無權過問。正在這期間,就發生了國民黨公開登報造謠事件。
1932年2月16日,上海《時報》號外首先登出《伍豪等脫離共黨啟事》,當天中午黃慕蘭和陳志皋就看到了。20日,潘漢年拿著登有闢謠啟事的中共機關報《實話》來找黃慕蘭,指出:“我們僅在黨刊上闢謠是不夠的,因為我們的刊物是非法的,其讀者是有限的。為了反擊敵人的誣陷,中央希望你能利用與陳家的關係,設法在上海大報上為伍豪闢謠。”
晚上,黃慕蘭再次找到陳志皋,請求他抓緊為伍豪刊登闢謠啟事。陳志皋認為以自己的名義刊登這種啟事肯定不行,不過陳志皋畢竟是聰明人,很快就想出了一個辦法。經他努力奔走,取得了上海《申報》總經理史量才、顧問陶行知的支持,他們在2月22日的《申報》上登出了這樣一則啟事:
伍豪先生鑒:承於本月18日送來廣告啟事一則,因福昌慶公司否認擔保,手續不合,致未刊登。申報館廣告處啟。
對於這種闢謠方式,黃慕蘭仍不滿意,她希望陳志皋能為伍豪正面闢謠。陳志皋說:“看來只好請外國律師幫忙了。”黃慕蘭聽後馬上催問:“那你趕快找一位信得過的外國律師。”
說來也巧,在上海有一位名為巴和的法國律師,他與陳志皋是至交。巴和有一個癖好,就是酷愛中國古董。陳志皋對黃慕蘭說:“找巴和先生做這件事,我的損失可就大了。”“有何損失嘛!為朋友辦事,誰不知道你的豪俠仗義呀!”黃慕蘭知道陳志皋的性格,故意用激將和恭維的話來回答。
對這位女朋友,陳志皋實在是太愛了,為滿足她的要求,就是讓他摘天上的月亮,他也會拚命去乾,更何況他本身就是一位充滿正義感的律師。
說到這裡,陳志皋不免想起十年前的一件事。中國共產黨成立不久後的1921年10月4日,上海法租界巡捕房逮捕了總書記陳獨秀,並由會審公堂提審,當時他父親陳琪壽就是刑庭的庭長。事發後,共產國際駐華代表馬林經過多方斡旋,邀請巴和律師親自承辦此案。當時中共花了不少錢,也出了許多力,終於使陳獨秀獲釋。
想到這些,陳志皋思忖再三,便從他父親的保險箱裡拿出一幅祖上珍藏的古畫,將它送到巴和府上。巴和一見古畫,兩眼頓時炯炯發光,但他也馬上意識到陳志皋可能有要事求助於他,於是開門見山慷慨而又豪爽地說:“陳先生有何難處,鄙人定當盡力幫忙!”陳志皋見巴和律師已答允,便拿出一份以巴和律師名義草寫的闢謠啟事,請他儘快刊登在上海灘影響最大的《申報》上。
3月4日,《申報》在顯著位置以醒目的大字標題,登出《巴和律師代表周少山緊要啟事》:
茲據周少山君來所聲稱:渠撰投文稿曾用別名伍豪二字,近日報載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脫離共黨啟事一則,辱勞國內外親戚友好函電存問。惟渠伍豪之名除撰述文字外,絕未用作對外活動,是該伍豪君定系另有其人。所謂二百四十三人同時脫離共黨之事,實與渠無關,事關個人名譽,易滋誤會,更恐有不肖之徒顛倒是非,藉端生事,用特委請貴律師代為聲明,並答謝戚友之函電存問者云云前來。據此,合行代為登報如左。事務所法大馬路四十一號六樓五號,電話一萬三千二百三十九號。
這則啟事設計十分嚴密,在法律上也無懈可擊。黃慕蘭讓陳志皋以周少山的名義來闢謠,在啟事中又說伍豪只是自己的“別名”,這個巧妙的技術處理,使人們更容易辨別出那份所謂脫黨啟事是偽造的謊言。這則啟事刊出後,取得了明顯的反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