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常鋒,男,福建文園律師事務所律師,因犯詐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被福建省司法廳吊銷律師執業證書,被福建省律師協會處以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常鋒
- 出生日期:1985年5月29日
- 職業:原福建文園律師事務所律師
- 所犯罪名:詐欺罪
- 刑事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 行政處罰: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 紀律處分:取消會員資格
- 執業證號:1350120101071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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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陳常鋒,男,1985年5月29日出生,福建文園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號:13501201010717014。
犯罪行為
因犯詐欺罪被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陳常鋒不服,提起抗訴。2016年12月28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作出刑事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行政處罰
處罰結果
2018年3月7日,福建省司法廳決定給予陳常鋒吊銷律師執業證的行政處罰(閩司罰決字【2018】2號)。
處罰文書
福建省司法廳行政處罰決定書(閩司罰決字【2018】2號)
紀律處分
福建省律師協會給予陳常鋒取消會員資格的行業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