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龍(撫州市樂安縣招攜鎮黨委書記)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陳小龍,撫州市樂安縣招攜鎮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撫州市樂安縣招攜鎮黨委書記陳小龍違規駕駛公車、違規用公務油卡給自己私車加油問題。2016年11月29日至2017年1月10日期間,陳小龍先後6次駕駛招攜鎮政府公務用車到縣城辦理公務。2017年1月8日上午,陳小龍在樂安縣城加油站用單位公務油卡給自己私車加92號汽油43.90升,金額為283.59元。樂安縣紀委在春節期間開展明查暗訪後,陳小龍向鎮財政補交油款120元;樂安縣紀委對陳小龍立案審查後,陳小龍向鎮財政交油款164元。經樂安縣委批准,樂安縣紀委給予陳小龍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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