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增新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廣東汕尾海豐縣
- 出生日期:1956年10月
個人經歷,社會任職,違紀事件,
個人經歷
2013年1月,據廣東省紀委通報,廣東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增新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公職。
社會任職
1973.09--1975.07海豐縣海城鎮塑膠廠工作(74.10借調第一居委農場 會計);
1980.11--1983.09 海豐縣海城鎮團委副書記;
1983.09--1984.01 海豐縣海城鎮團委書記;
1984.02--1988.05海豐縣海城鎮委組織委員;
1988.06--1992.10海豐縣海城鎮副鎮長(88.3-91.2參加省委黨校函授大專班經濟專業學習);
1992.11--1993.04海豐縣城東鎮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1993.04--1994.06 海豐縣城東鎮委副書記、鎮長;
1994.06--1997.06海豐縣城東鎮委書記、鎮長,
97.1定副處級幹部(94.9-96.12參加省委黨校函授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7.06--1997.10 海豐縣海城鎮委書記;
1997.10--2000.08 海豐縣委常委、海城鎮委書記;
2001.08--2004.01汕尾市計畫生育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4.01--2006.11 汕尾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6.11--2008.12 陸豐市委書記、陸豐市人大主任;
2008.12—2011.08 汕尾市委常委,陸豐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08—2011.09 汕尾市委常委;
2011.09—2013.01 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四屆市委候補委員,五屆市委委員,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
違紀事件
中新網8月10日電 據廣東紀檢監察網訊息,據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汕尾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增新同志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對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增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陳增新在擔任陸豐市委書記、汕尾市政法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嚴重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收受禮金。
通報稱,陳增新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增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原廣東汕尾政法委書記陳增新受審 被控參與買官賣官
據南方網報導,原廣東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增新涉嫌受賄300萬餘案,今日上午在廣州開庭。陳增新被指控參與買官賣官。2009年至2012年間,他涉嫌多次在下屬職務升遷過程中提供幫助。陳增新曾任陸豐市委書記,2013年年底,廣東曾組織3000警力圍剿陸豐“毒村”。
2012年8月10日,廣東紀檢監察網發布訊息,據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汕尾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增新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南方日報報導披露,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陳增新56歲,是從本地基層做起,擔任過縣(市、區)的“一把手”。
2013年1月15日廣東紀檢監察網再發布訊息,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增新日前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經查,陳增新在擔任陸豐市委書記、汕尾市政法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嚴重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收受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