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囡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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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件

陳囡囡,2016年05月13日,因“組團”操縱3家上市公司的股價,被證監會開出了罰沒6.5億的巨額罰單。

犯罪證據

經查明,黃信銘、謝冠華、陳囡囡等人於2013年9月23日至2014年8月27日期間,控制“黃信銘”普通及信用賬戶等15個以上賬戶組,合謀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首旅酒店”,並在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影響“首旅酒店”價格。“首旅酒店”收盤價從2013年9月23日的14.68元變化為2014年8月27日的14.64元。截至2015年8月25日賬戶組1交易“首旅酒店”盈利1288.26萬元。
其中黃信銘起組織、決策作用,在此次跨年度組團操縱上市公司股價當中扮演主要角色;莊德智和黃信銘共同操縱勁嘉股份,並提供資金,謝冠華參與組織、策劃,陳囡囡負責統計和劃轉交易資金,剩餘兩人黃正中、朱輝執行交易決策並提供交易建議。

處罰決定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責令黃信銘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黃信銘違法所得3.25億元,並處以3.25億元罰款。對謝冠華、陳囡囡、黃正中、朱輝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90萬元罰款。對莊德智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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