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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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犯罪分子。

2023年1月28日,陳嘉被香港區域法院判處“暴動”及“持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嘉
  • 身份:犯罪分子
人物事件
2022年11月26日,香港區域法院裁定陳嘉“暴動罪”罪名成立,還押至12月10日判刑。陳嘉被控2019年8月11月在尖沙咀柯士甸道與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與他人參與“暴動”。此外,陳嘉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持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2023年1月28日,香港區域法院判處陳嘉等人“暴動”罪成,陳嘉另因“持有裝有芥末水劑的噴壺,還被判“持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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