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可余

陳可余(1897—1949),江蘇丹徒上黨鄉人。23歲入匪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可余
  • 出生日期:1897
  • 逝世日期:1949
  • 籍貫:江蘇丹徒上黨鄉
抗戰初,自立山頭,廣收門徒,聚集大批槍枝,拼湊隊伍,在日軍卵翼下組織上黨自治會。其武裝被新四軍打垮後,投靠國民黨鎮江縣縣長莊梅芳,任常備隊隊長,是殺害新四軍特務營營長馬峰,包圍、解除特務營武裝的罪魁之一。民國29年(1940)春,莊被鎮壓,轉而依附日軍派駐上黨的警備隊隊長中月輝,任上黨區自衛團總團長,敵偽情報員。並派其骨幹至前村、西麓、官塘橋等分團,任分團長、分隊長。為虎作倀,殘殺革命民眾,成為南鄉人民的一大禍害。民國31年9月,新四軍襲擊上黨敵偽據點,消滅了自衛團,陳又投靠叛徒包建華,任偽別動隊大隊長。抗戰勝利後,投國民黨縣黨部書記李守之門下,組織上黨區黨部,任籌備主任。因民眾檢舉其為漢奸,潛逃溧水,參加國民黨軍統特務組織“茅山清剿指揮部偵撫班”。民國37年(1948)冬,復至李守之處任糧警隊長。解放初,經公安部門調查,被陳殺害的革命軍人、民眾有一百多人,搶劫的財物難以數計,根據當地民眾要求,於1949年11月17日在上黨區召開萬人公審大會,將陳可余就地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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