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平(恩施市經信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4月,恩施市經信局、恩施市環保局、恩施市六角亭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組建的工作專班在辦理省環保督察組交辦件過程中,在未認真進行現場調查,未開展取樣檢測等工作的情況下,對交辦問題線索作出“情況不屬實”的結論,與省環保督察組現場調查情況不符。2018年5月,恩施市經信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光平,恩施市經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柳軍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恩施市經信局辦公室主任黃真龍、恩施市六角亭街道辦事處環保辦主任魏黎受到警示談話處理;恩施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二中隊隊長王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