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成(四川和奇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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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成,男,四川和奇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號:15101201210969452。因故意提供虛假證據行為被成都市司法局處以停止執業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俊成
  • 所在單位:四川和奇律師事務所 
  • 性別:男
  • 違法事件:偽造證據 
  • 行政處罰:停止執業六個月 
  • 行業處分: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 
  • 執業證號:15101201210969452 
違法事件,行政處罰,

違法事件

陳俊成因偽造證據,於2020年10月29日被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0193司懲3號《決定書》罰款20000元。

行政處罰

成都市司法局認為:陳俊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條第(六)項的規定,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應予處罰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和《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決定給予陳俊成停止執業六個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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