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炯

陳世炯,男,漢族,1958年10月出生,廣東海豐人,在職大學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汕尾市林偉華中學原黨總支部書記、校長。

2023年12月,陳世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汕尾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4年2月,陳世炯被開除黨籍。2024年4月,汕尾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汕尾市林偉華中學原黨總支部書記、校長陳世炯因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被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世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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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歷任汕尾市林偉華中學(原市一中、市實驗中學)黨支部書記、校長,汕尾市林偉華中學黨總支部書記、校長。2018年10月退休。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12月,陳世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汕尾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2月,汕尾市紀委監委對汕尾市林偉華中學原黨總支部書記、校長陳世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世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背組織原則,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私設“小金庫”;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構項目等方式,非法占有巨額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學校有關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世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由汕尾市教育局黨組給予陳世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汕尾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違規通報

2024年4月,汕尾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汕尾市林偉華中學原黨總支部書記、校長陳世炯因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被通報。通報顯示,2016年6月至2017年10月,陳世炯違規以“加班補助”等名目,向學校教職工發放津補貼總計122.50萬元,陳世炯從中領取6.12萬元。2013年至2017年,陳世炯多次收受該校小賣部經營者所送禮金總計0.9萬元。陳世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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