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張弘靖門下侍郎平章事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除張弘靖門下侍郎平章事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除張弘靖門下侍郎平章事制
夫佐佑天子,燮理陰陽。平章法度,登進賢哲,外撫夷狄,內安元元;使百 官〔各〕修其職,一物不失其所;此宰相之任也。朕思得良弼,馴致此道。 咨予命汝,其殆庶乎?某官張弘靖:惟乃祖乃父,代居相位,鹹有成績,書 於旗常。爾有忠正恭肅,文以禮樂,日濟其美,振揚家聲;一時之人,謂之 才子。亟登清貫,益著令問。洎出刺陝部,移鎮蒲阪,政不苛細,甚得人心, 寮吏將卒,皆樂為用。清簡之化,聞於京師。由是鄭風《緇衣》之好,漢庭 玄成之美,朝望時議,翕然與之。人謀既同,朕志亦定。乃用登爾於左輔, 授爾以大政。尚克欽乃嘉命,業乃代官;竭其股肱,服我前訓。嗚呼!三代 為相,邦家之光。爾其念哉,無替乃前人之徽烈!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