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與文化單位聯繫的意見》是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12年2月20日印發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與文化單位聯繫的意見
- 發布單位: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2012-02-20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強與文化單位的溝通聯繫,加快推進文化強省建設,為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務,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意見。
檔案內容
1.堅持立足審判工作實際、遵循文化發展規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原則,建立法院與文化單位優勢互補、資源共享、雙向互動的聯繫機制,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務,共同推動文化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建立聯繫機構。各級法院應設立法院與文化單位聯繫的組織機構,指定專人負責,保持渠道暢通,溝通及時,保障有力。
3.建立與文化單位溝通聯絡機制。各級法院要主動加強與轄區內文化單位的溝通聯繫,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有關智慧財產權訴訟情況,徵求文化單位對法院服務保障文化強省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4.建立庭審旁聽制度。對法院進行公開審理的涉及公益性文化事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案件,有針對性地企業文化單位的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進行庭審旁聽,主動徵求其對案件裁判的意見和建議,並作為案件裁判的重要依據。
5.加強調查研究。加大對優秀科研成果和原創性文藝作品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審慎研究處理新型媒體等文化產業發展產生的一系列法律問題,為推進文化強省建設發揮更大作用。
6.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對審判工作中發現的文化單位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及時以口頭、書面等形式提出司法建議,幫助其完善制度,加強行業自律,共同維護文化事業健康發展。
7.主動履行社會職責。各級法院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大力加強司法宣傳力度,通過主動組織法律知識培訓、法律講座、學術研討等活動,加強辨法析理、判後答疑、以案講法等工作,增強全省文化產業單位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
8.完善法院開放日制度。各級法院要定期企業文化單位人員來院參觀,旁聽案件,與法官座談交流,加強法院與文化單位交流聯繫。
9.加強法院幹警文化素質培訓。各級法院要主動加強法官幹警文化理論學習和文化問題研究,提高文化素養。要將文化建設內容作為法官培訓的重要課程,邀請文化單位定期為法官授課,改變和充實法官知識結構。要爭取文化單位對法院文化建設的支持幫助,對法院文藝創作提供藝術指導。
10.加強與文化單位在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方面的溝通協調。要積極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網路媒體,積極宣傳人民法院在司法為民,公正執法中的創新舉措,為法院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對一些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案件,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及時公正予以報導,杜絕形成負面輿情。
2.建立聯繫機構。各級法院應設立法院與文化單位聯繫的組織機構,指定專人負責,保持渠道暢通,溝通及時,保障有力。
3.建立與文化單位溝通聯絡機制。各級法院要主動加強與轄區內文化單位的溝通聯繫,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有關智慧財產權訴訟情況,徵求文化單位對法院服務保障文化強省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4.建立庭審旁聽制度。對法院進行公開審理的涉及公益性文化事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案件,有針對性地企業文化單位的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進行庭審旁聽,主動徵求其對案件裁判的意見和建議,並作為案件裁判的重要依據。
5.加強調查研究。加大對優秀科研成果和原創性文藝作品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審慎研究處理新型媒體等文化產業發展產生的一系列法律問題,為推進文化強省建設發揮更大作用。
6.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對審判工作中發現的文化單位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及時以口頭、書面等形式提出司法建議,幫助其完善制度,加強行業自律,共同維護文化事業健康發展。
7.主動履行社會職責。各級法院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大力加強司法宣傳力度,通過主動組織法律知識培訓、法律講座、學術研討等活動,加強辨法析理、判後答疑、以案講法等工作,增強全省文化產業單位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
8.完善法院開放日制度。各級法院要定期企業文化單位人員來院參觀,旁聽案件,與法官座談交流,加強法院與文化單位交流聯繫。
9.加強法院幹警文化素質培訓。各級法院要主動加強法官幹警文化理論學習和文化問題研究,提高文化素養。要將文化建設內容作為法官培訓的重要課程,邀請文化單位定期為法官授課,改變和充實法官知識結構。要爭取文化單位對法院文化建設的支持幫助,對法院文藝創作提供藝術指導。
10.加強與文化單位在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方面的溝通協調。要積極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網路媒體,積極宣傳人民法院在司法為民,公正執法中的創新舉措,為法院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對一些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案件,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及時公正予以報導,杜絕形成負面輿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