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關於以製造業為重點擴大利用外資的若干措施

《陝西省關於以製造業為重點擴大利用外資的若干措施》由陝西省政府辦公廳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關於以製造業為重點擴大利用外資的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陝西省政府辦公廳
通知發布,措施全文,

通知發布

索 引 號:116100000160002917/2023-00731
主 題 分 類:國有資產監管;重大建設項目
發 布 機 構:陝西省政府辦公廳
成 文 日 期:2023-09-19
效 力 狀 態:有效
文 號:陝政辦發〔2023〕20號
名 稱: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以製造業為重點擴大利用外資若干措施和培育引進外向型產業若干措施的通知

措施全文

陝西省關於以製造業為重點擴大利用外資的若干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國發〔2023〕11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以製造業為重點促進外資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發改外資〔2022〕1586號),擴大我省製造業利用外資規模和水平,推動全省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現制定以下措施。
一、招商引資
(一)全面落實外資準入政策措施。嚴格執行國家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和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持續推動擴大外商投資鼓勵類目錄,支持外商投資高端裝備、基礎元器件、關鍵零部件等先進制造業和高新技術領域,設立研發中心開展科技研發創新活動,承擔和參與國家、省級重大科技計畫項目。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依規平等享受國家產業發展和我省區域發展支持政策,確保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平等待遇。
(二)鼓勵外資企業擴大生產投資。為我省外資企業提供更多的產品套用市場機會,對使用境外資金增資、企業利潤再投資、盈餘公積金轉增註冊資本金等方式擴大投資給予支持獎勵。
(三)支持外資投向科創企業。引導外資企業與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開展基礎研究,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鼓勵外資企業設立研發中心和研發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充分發揮秦創原創新驅動平台作用,支持境外資金投向科創企業,推進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業務。
(四)開展產業鏈招商。圍繞全省重點產業鏈,繪製產業圖譜,建立重點外資招商目標企業庫,開展精準招商。鼓勵鏈主企業發揮龍頭帶動作用,吸引產業鏈企業集聚發展,通過補鏈強鏈延鏈,不斷提升重點產業鏈配套能力。
(五)創新國際招商合作。開展專業化、小規模、高效率的點對點叩門招商,舉辦“跨國公司走進陝西”和“走進跨國公司中國區總部和境外總部”等活動。加強與國際商協會、政府駐外機構的常態化溝通聯繫,拓寬外商投資信息渠道。發揮友好省州、友好城市聯繫紐帶作用和駐外辦事處招商視窗作用,委託知名國際商協會合作招商,形成國際招商合力。支持外資企業併購重組參與我省製造業合資合作。
(六)發揮各類開發區主力軍作用。各類開發區要組建專業外資招商團隊,用好自由貿易試驗區、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等平台政策疊加優勢,發揮開發區的承載能力和服務優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快推動外資企業集聚,打造開放型經濟主陣地。
(七)最佳化外資利用布局。發揮各地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優勢,引導先進制造業向關中城市群聚集發展,鼓勵低碳環保型製造業向陝南布局,能源化工類製造業向陝北布局,科技研發向秦創原總視窗聚集。鼓勵各地開展“飛地合作”,形成全省製造業梯度布局。
二、投資獎勵
(八)新增製造業外資。當年實際使用外資3000萬美元(含)以上的製造業外商投資企業,省級按其當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3%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當年實際使用外資1000萬美元(含)以上、3000萬美元以下的製造業外商投資企業,省級按其當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2%予以獎勵;當年實際使用外資100萬美元(含)以上、1000萬美元以下的製造業外商投資企業,省級按其當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予以獎勵。
(九)設立總部或地區總部、功能性機構。新設外資總部、地區總部或功能性機構,按實際使用外資金額2%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
(十)設立研發中心或研發機構。對認定為省級以上外資研發中心(投資總額或研發總投入不低於800萬美元、研發人員不少於80人且設立以來購置的研發設備原值累計不低於2000萬元),省級一次性給予300萬元開辦支持。對在陝新設的外資研發機構(投資總額或研發總投入不低於300萬美元、研發人員不少於30人且設立以來購置的研發設備原值累計不低於500萬元),省級一次性給予100萬元開辦支持。對外資研發中心採取“一項目一議”方式在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參與國家重大科技計畫項目、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三、最佳化服務
(十一)強化生產要素保障。各類開放平台持續推進“標準地”改革。保障外商投資製造業項目用地指標,對重點外資項目落地投產過程中遇到的用地、環評、能耗、融資等方面問題,提交省外貿外資協調機制重點外資項目專班協調解決。對外商投資設立的開放式創新平台類研發中心提供設施設備、研發場所和專業指導。
(十二)提供便利化工作生活服務。提高外資企業和外資研發中心、機構海外人才在華工作生活便利度,簡化工作許可辦理,最佳化出入境、停留居等各項服務手續,鼓勵申報專業人才職稱,享受人才相應安居、醫療、子女就學等政策支持。支持金融機構為外資企業人員提供薪酬購結匯雙向便利,真實合規開展跨境收付業務。
(十三)落實稅收優惠。落實好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省內跨地區經營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可就地入庫。落實支持科技創新稅收政策,為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提供最佳化核定程式、簡化申報材料等更多便利,落實採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政策。
(十四)加強財政金融支持。舉辦“銀企對接”活動,推動金融機構了解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研發中心需求,提供特色金融支持。省製造業產業發展基金以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積極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在西安市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體系試點。
(十五)加強外資項目全生命周期服務。各市(區)和各開放平台要根據本措施,結合實際制定支持和獎勵政策,省市形成政策合力,推動外資製造業項目精準招商、高效落地。各市(區)要及時報告重點外商投資意向信息,重點外資招商和落地項目納入全省“四個一批”項目統籌管理,制定全流程服務清單,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省級外商投資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要用好外貿外資協調機制、重點外資項目專班、省政府聯繫跨國公司直通車機制、外資企業圓桌會制度等有效溝通聯繫機制,形成製造業重點外資項目聯動推進的合力,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政策需求、困難問題台賬,常態化協調項目落地和外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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