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西鹹新區秦漢新城養犬管理工作實施意見

《陝西省西鹹新區秦漢新城養犬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是陝西省施行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西鹹新區秦漢新城養犬管理工作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西鹹新區秦漢新城管理委員會
  • 印發日期:2018年5月10日
  • 發文字號:秦漢辦字〔2018〕24號
陝西省西鹹新區秦漢新城養犬管理工作實施意見
索引號
6190000005/2018-000510
主題分類
-
發布機構
秦漢新城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秦漢辦字〔2018〕24號
發布日期
2018-05-10 17:21:27
養犬管理,事關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近年來,社會上無序養犬引發的衛生、環境和安全等問題日益突出。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精神,結合新城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 指導思想
以“規範管理、嚴格執法、強化監督、促進和諧”為指導思想,按照政府部門監管、養犬人和養犬單位自律、基層組織參與、社會公眾監督的原則,規範養犬,提高廣大民眾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和科學養犬的自覺性,以廣泛開展宣傳規範養犬知識活動為抓手,讓依法、文明和科學養犬深入人心;以嚴格規範管理為保障,積極促進養犬市民與非養犬市民和諧相處,確保養犬各項規定和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為新城人民創造一個文明、健康、衛生的生活環境。
二、 工作目標
(一)總目標
建立和完善養犬管理協調工作機制,管理和服務工作規範有序;無序養犬引發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民眾文明養犬意識明顯提高。
(二)具體目標
宣傳規範養犬各項法規覆蓋面達100%;犬只免疫制度進一步完善,適齡犬只狂犬免疫密度達到100%;逐步推進養犬登記制度;捕捉、收留流浪犬只,社會上流浪犬只明顯減少;民眾有關養犬及養犬管理的投訴、舉報查處率達100%。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公安分局:主管養犬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意見,督促各相關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結合新城實際建立養犬登記制度,設立犬只收容所,捕捉、收容流浪犬,查處違法養犬行為;捕殺狂犬;查處阻礙養犬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春秋兩季定期集中巡查、捕捉收容流浪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查處養犬噪音擾民和犬只咬人傷人治安案件;指導派出所加強養犬管理服務,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協助各有關部門對養犬進行規範管理。
(二)農林水和交通工作局:負責新城犬只的免疫、檢疫工作,建立犬只免疫、檢疫登記檔案,出具相關證明,確保適齡犬只狂犬免疫率達100%;負責犬只養殖、經營場所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核;負責犬只診療場所的審批,發放《動物診療許可證》;供應獸用狂犬病疫苗,監測、預防、控制犬類狂犬病疫情,及時向衛生部門提供疫情信息;組織對疫犬、無主犬屍的無害化處理,以及監督犬主對犬屍的無害化處理等工作;組織開展犬只免疫、犬類常見疫病預防知識的宣傳培訓;指導各街辦(鎮)實施犬只防疫工作;組織專業執法人員對涉犬經營單位進行規範化管理;指導督促交通運輸單位加強禁止攜帶犬只進入車站、乘坐公共運輸工具的宣傳和管理。
(三)綜合執法和城鄉管理局:查處有關養犬影響環鏡衛生方面的投訴和舉報;對街頭無照販犬和養犬破壞市容環境衛生行為進行查處。
(四)教育衛體局:負責組織對新城被犬咬傷、抓傷人員及時進行處理和診療,對狂犬病防治工作進行宣傳;加大對各醫療單位、街辦(鎮)衛生院、私人診所的檢查力度,查處使用假冒狂犬病疫苗行為。負責組織、督促學校(幼稚園)開展規範養犬的宣傳教育,禁止攜帶犬只進入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
(五)各街辦(鎮):組織開展規範養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勸阻違規養犬行為,調解養犬糾紛;組織實施犬只狂犬免疫工作,實現免疫密度達100%;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六)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負責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養犬管理工作。
(七)財政局 負責養犬管理各項經費保障工作,將養犬管理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包括養犬管理、宣傳培訓、疫情監測、檢疫、流浪犬及無主犬只收容、犬屍處置等費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保障。要充分認識加強養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強化日常管理,把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養犬問題,作為一項重要的民心工程來抓。各有關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嚴格落實責任制,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部署,引導養犬人依法、文明、科學養犬。
(二)突出重點,精心組織。重點抓宣傳和執法工作。在宣傳上,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養犬法規宣傳,製作板報或懸掛橫幅、標語,發放《文明養犬倡議書》、《致養犬人的一封信》等宣傳資料,主動引導廣大民眾樹立文明養犬新風,共同創造和諧生活、共享安寧的環境。在執法上,各有關單位在嚴格執行《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的基礎上,實行人性化管理,講究工作策略和方法,講究社會效益和和諧,嚴防簡單粗暴執法激化矛盾。同時,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強聯繫,密切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和綜合整治,對於民眾反映養犬的舉報、投訴,要及時受理,做好記錄,妥善處理,不得發生搪塞、推諉等消極作為和不作為現象。
(三)強化責任,嚴肅問責。公安分局要從各有關部門抽調人員成立養犬管理工作組,加強監督檢查,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掌握各部門工作進度。對工作措施紮實、成效明顯的單位要給予表彰。對工作力度不大、措施和責任不落實的單位要給予通報批評;對經整治效果不明顯或沒有改觀的,直至問題解決為止。各街辦(鎮)要主動制定文明養犬公約,教育督促廣大民眾文明養犬、科學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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