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糧食直補實施方案》經2004年3月2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審定通過,2004年4月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4〕14號印發。該《辦法》分糧食直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糧食直補的內容、糧食直補的實施步驟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糧食直補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04〕14號
- 印發時間:2004年4月3日
檔案通知,實施方案,
檔案通知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省糧食直補實施方案的通知
陝政發〔2004〕1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陝西省糧食直補實施方案》已經2004年3月25日省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審定通過,現予印發 ,請遵照執行。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04年4月3日
實施方案
陝西省糧食直補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發〔2004〕1號) 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對種糧農民進行直接補貼的決定,制定本方案。
一、糧食直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糧食直補的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和中央1號檔案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切實保護糧食生產能力和種糧農民利益,促進農民收 入增加;放開糧食購銷市場和糧食收購價格,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深化國有糧食購銷 企業改革,轉換企業機制,減員增效;強化糧食巨觀調控能力,繼續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 的主渠道作用,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村經濟發展。
糧食直補的基本原則:向糧食主產縣傾斜,保護糧食主產縣農民利益,促進農民增收;加強 農業的基礎地位,保證糧食安全;簡便易行,便於操作,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現到農民手中 ;整體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轉換國有糧食企業經營機制,減員增效。
二、糧食直補的內容
(一)糧食直補的範圍。28個糧食主產縣為糧食直補縣(具體名單見附表),補貼品種為原 按保護價收購的小麥、玉米、稻穀三大品種。
(二)糧食直補的計算依據。以1998年至2002年國有糧食企業商品糧平均收購量和2002年農 村稅費改革核定的計稅面積(剔除半年內不能恢復糧食生產的經濟作物和養殖面積)為依據 。
(三)糧食直補的標準。2004年糧食補貼標準按直補縣前五年糧食收購平均數每斤0.033元 (不分品種),一定三年。
(四)糧食直補方式和計算辦法。糧食直補方式按計稅面積(剔除半年內不能恢復糧食生產的經濟作物和養殖面積)計算每戶補貼額。
1、確定直補縣享受補貼的商品糧常量。以1998年至2002年各縣5年間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收購 農民餘糧的平均數為基數,確定直補縣享受補貼的商品糧常量。
2、確定直補縣補貼資金總額。按照確定的直補縣享受補貼的商品糧常量乘以全省糧食補貼 標準,確定直補縣補貼資金總額。
直補縣補貼資金總額=該縣5年平均糧食收購量×補貼標準(0.033元)。
3、確定直補縣每畝平均補貼標準。按確定的直補縣補貼資金總額除以農村稅費改革核定的 直補縣計稅面積(剔除半年內不能恢復糧食生產的經濟作物和養殖面積),確定直補縣每畝 平均補貼標準。
直補縣每畝平均補貼標準=該縣補貼資金總額/該縣計稅面積總額(剔除半年內不能恢復糧食 生產的經濟作物和養殖面積)。
4、確定直補縣每戶農民補貼數額。按確定的直補縣每畝平均補貼標準乘以農村稅費改革核 定農戶的計稅面積(剔除半年內不能恢復糧食生產的經濟作物和養殖面積),確定直補縣每 戶農民補貼數額。
每戶補貼資金額=該農戶計稅面積數(剔除半年內不能恢復糧食生產的經濟作物和養殖面積 )×該縣每畝平均補貼標準。
(五)糧食直補操作的程式。糧食直補縣區由縣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逐戶 核實糧食補貼面積,在廣泛調研和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定本縣區糧食直補具體實施方案, 報市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市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並提出初步意 見後報省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省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糧食直補市 及所屬縣區上報的方案審核後,批覆到各市,再由各市批覆到縣。
(六)糧食直補資金的兌付。對農民補貼資金兌付工作由鄉鎮財政所承擔,直接兌付給種糧 農民,不得由鄉鎮其他部門或村集體集中代領轉付。對農民補貼的兌付和農業稅的徵收原則 上實行“征補兩條線”的辦法,即農戶憑本人身份證和糧食補貼通知書到當地鄉鎮財政所領 取糧食補貼。
(七)糧食直補資金來源。糧食直補縣補貼資金全部從各市糧食風險基金包乾中解決,省上 不增加補貼資金。隨著糧食補貼標準的提高,如果糧食直補市現有糧食風險基金不足,市區 負擔確有困難的,省財政根據財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八)糧食直補資金的管理。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糧食直補縣財政部門應在糧食風險基 金戶下設立“糧食直補資金”專戶。
(九)糧食直補工作經費。包括宣傳費、印刷費、資料費等原則上由直補市、縣財政預算另 行安排,省財政適當補助。確有困難的,經省財政核定同意後,可以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 一部分。
三、糧食直補的實施步驟
我省糧食直補工作在省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各級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 室具體組織實施。為了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增加省農發行為省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成 員單位。
我省糧食直補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宣傳發動。要立即行動起來,充分利用各種 宣傳媒體和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糧食直補的重要意義、目的、內容和各項政策,基層宣傳要 做到進村入戶,張貼上牆,使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第二階段:制定方案。各直補縣要按 照本方案的要求,在廣泛調研和認真測算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4 月底前經所在市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後報省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5月底以前完成省對市,市對縣具體實施方案的批覆工作。第三階段:組織實施。各直補 縣要按照省上批覆的方案,嚴格操作程式,規範操作辦法,制訂詳細的分階段計畫,精心組 織,配套推進,積極穩妥地組織實施。要嚴格按照省上批覆的方案,及時做好所屬鄉鎮方案 的審批工作。各鄉鎮要認真做好測算工作,及時將補貼分解落實到每一個農戶並張榜公布, 接受民眾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補助到種糧農戶手中。要 切實做到“五個到戶”:政策宣傳到戶,清冊編制到戶,張榜公布到戶,通知發放到戶,資 金兌付到戶。嚴格做到“六個不準”:不準擅自改動補貼通知書的數額,不準擅自以補貼抵 扣當年農業稅及附加以外的任何款項,不準截留、擠占和挪用補貼資金,不準村、組集體代 領補貼,不準拖延補貼兌付時間,不準以任何理由藉機增加農民負擔。各直補市、縣要根據 省上批覆的具體實施方案,做好對農民兌付補貼資金的動員和準備工作,並將糧食補貼通知 書發放到每個農戶。各縣糧食直補資金必須在夏糧收購前兌付完畢。
糧食直補工作關係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關係黨的農村政策的貫徹落實,各直補縣要切實加 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在實施改革的過程中,省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執行政策情況進 行督查,隨時掌握改革動態,對改革不到位和政策執行有偏差的及時進行糾正,對嚴重違反 政策的將進行嚴肅查處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