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費優惠政策》共十三條,涉及的稅費包括承建單位繳納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承建單位在承建移民搬遷工程項目期間按規定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及行政事業性收費,
據了解,包括排污費、征地管理費、土地登記費等。優惠政策適用範圍主要是陝南地質災害移民搬遷、陝北白于山區和黃河沿岸土石山區移民搬遷工程。享受費稅優惠政策的承建單位包括各級政府委託的移民搬遷工程建設單位、承擔建設的施工企業、陝南移民搬遷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分散安置建房的個人。
《稅費優惠政策》還進一步明確,優惠政策適用於陝西省移民搬遷安置房承建單位從事與移民搬遷安置相關的經營活動。享受稅費優惠政策的單位需提供政府主管移民搬遷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按移民搬遷安置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相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