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暫行辦法

《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暫行辦法》是為規範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工作,依據《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印發陝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22年修訂)的通知》(陝教〔2022〕55號)等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陝西省實際,特制定的辦法。

2023年6月6日,陝西省教育廳發布《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陝西省教育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辦法解讀,

發布信息

各設區市教育局,楊凌示範區教育局,韓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縣教育和體育局:
現將《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暫行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陝西省教育廳
2023年6月6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工作,依據《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印發陝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22年修訂)的通知》(陝教〔2022〕55號)等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在陝認定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人員,須滿足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審核認定通過後,可獲得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
第三條 取得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的人員,如在陝報名參加高考,必須符合當年我省規定的高考報名條件。
第二章 認定對象和標準
第四條 在陝認定普通高中同等學力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截至認定時,年滿17周歲;
3. 本人戶籍在陝西省行政區域內且未取得高中階段及以上教育畢業證書(不包括正在接受義務教育階段、高中教育階段、高等教育階段等學歷教育的在籍學生);
4. 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等10門科目(不含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成績全部合格。
第三章 相關流程
第五條 擬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社會人員,應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期間,到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合格性考試報名相關手續。
報名的時間、地點、流程、資格審核、考試管理等相關要求及所需提交的資料,均以當年陝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規定為準。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辦理。
第六條 符合第二章條件規定的人員,可前往戶籍所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申請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和《陝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證明》等材料。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其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後,形成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意見,出具《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
第七條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台賬,詳細登記普通高中同等學力審核和證明出具情況,經辦人和負責人要簽字確認並留存備查。同時,審核結果和認定名單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四章 附則
第八條 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辦法解讀

《辦法》規定,凡申請在陝認定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人員,須滿足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審核認定通過後,可獲得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陝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取得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的人員,如在陝報名參加高考,必須符合當年陝西省規定的高考報名條件。
在陝認定普通高中同等學力人員須在截至認定時,年滿17周歲;本人戶籍在陝西省行政區域內且未取得高中階段及以上教育畢業證書(不包括正在接受義務教育階段、高中教育階段、高等教育階段等學歷教育的在籍學生);參加陝西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全部合格。
擬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社會人員,應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期間,到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合格性考試報名相關手續。報名的時間、地點、流程、資格審核、考試管理等相關要求及所需提交的資料,均以當年陝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規定為準。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