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政府關於加強棉花市場管理的布告

為了保證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以及出口創匯的需要,根據國務院的批示精神和國家工商局、商業部《關於加強棉花市場管理的通知》規定,

【發布單位】82502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7-09-30
【生效日期】1987-09-3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棉花市場管理的布告
(1987年9月30日)
棉花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是重要的工業原料,現就加強我省棉花市場管理布告如下:
一、為了多掌握一些棉花資源,保證重點需要,我省今年一律不開放棉花市場。已經開放的,立即關閉。
二、我省的棉花收購、加工、儲存、調撥,統一由各級供銷社所屬的棉花經營單位承擔,其它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插手經營,毗鄰地區也不得抬價收購,販買棉花,已與生產者簽訂的契約,一律作廢。
三、棉農和生產單位生產的棉花(包括棉短絨),應交售給各地供銷社所屬的棉花經營單位。各收購單位要方便農民售棉,認真貫徹執行棉花收購政策,正確驗級,不準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及時兌現國家規定的收購加價款和獎售政策,即每交售五十公斤皮棉獎售三十五公斤化肥。
@2 四、對無照經營棉花.抬級搶購、倒賣棉花的違法活動,要嚴肅處理。對無理取鬧擾亂棉花收購秩序情節嚴重的團伙和個人要依法查處。
五、嚴禁棉花外流。凡出省的棉花必須經過省棉花公司批准,鐵路、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積極配合。
請各地市速轉發所屬各市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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