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3月9日,前身是安康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2001年1月1日,原安康地區撤地設市,原安康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重新組建為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安康市安康大道三橋頭黃溝路口。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轄十個基層人民法院,分別是漢濱區人民法院和漢陰、石泉、寧陝、紫陽、嵐皋、平利、鎮坪、旬陽、白河九縣人民法院, 全市兩級法院現共有在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800人,其中市中級法院有在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121人。 全市法院有幹警本科學歷515人,占總人數64% 研究生以上學歷46人,占總人數5.7%。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政治部(人事處、宣教處、培訓中心)紀檢組、辦公室、司行處、研究室、信訪辦、立案庭、司法技術室、行政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審監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法警支隊、監察室、審管辦、等總計19個部門。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院長:劉娟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文遠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來剛
副院長:劉新建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閔遠平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羅艷麗
法院建設
近年來,安康中院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牢固樹立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理念,全面開展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項審判工作,紮實推進各項改革措施,切實加強隊伍建設,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充分運用審判職能為人民民眾排憂解難,各項工作和建設發生了日新月異的變化,為安康改革、發展、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贏得了人民民眾的信任和滿意,樹立起了新時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今後一個時期,安康中級法院將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全市工作大局,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緊扣“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以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規範司法行為,推進法院改革,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求真務實,承前啟後,推動法院工作不斷向前發展,為全面建設和諧、法治的美好安康創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
所獲榮譽
近年來,安康中院先後榮獲“全國法院執法規範化建設先進單位”、“全國法院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單位”、“全國法院後勤服務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法院案件質量評比第一名”、“全省法院庭審評比第一名”、“全省法院審限管理先進單位”、“全省綜合治理先進單位”、“全省婦聯維權先進單位”、“全省法院宣傳思想工作先進單位”、“全省嚴打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2024年2月,被國家級機關事務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等四部門聯合授予國家級“節約型機關”榮譽稱號。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