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陝西省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陝西省委統戰部一般指本詞條

中國共產黨陝西省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是中國共產黨陝西省委員會主管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向省委反映統一戰線全面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2.負責聯繫省級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落實省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省委同黨外人士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受省委委託,向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通報中央和省委有關重要會議或檔案精神;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3.負責調查研究全省貫徹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加強新時期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論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向省委提出有關問題的建議。
4.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負責台灣有關團體、黨派來訪接待工作;做好在陝台胞、台屬的有關工作;做好新移民和海外歸國留學人員的聯絡工作。
5.協助組織部門做好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民主黨派、工商聯做好乾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市委統戰部長。
6.調查研究並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7.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統戰工作;負責新社會階層代表人士的培養聯繫工作;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8.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9.負責指導地方黨委統戰工作和統戰部門負責人的培訓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及有關團體的統戰工作;受省委委託,領導省工商聯黨組,指導省工商聯工作;代管省台灣同胞聯誼會、省黃埔軍校同學會;領導陝西社會主義學院黨委,指導陝西社會主義學院工作;指導陝西中華職業教育社工作;負責縣級以上城市組建民主黨派組織的管理和審批工作。
10.承辦省委和中央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外聯繫、綜合協調及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文書處理,承擔督查和部分信息工作;負責會務、信訪、檔案、財務、接待、國有資產管理、保密、車輛調配、保衛、工會及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省市民主黨派、工商聯辦公大樓的後勤保障工作。
2.政策理論研究室(宣傳辦公室)
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和歷史的綜合性研究;組織、協調統戰部門的大型調研活動;主管部內刊物,負責編輯《朋友》雜誌,收集處理統一戰線的信息;承擔領導講話稿及統戰工作重要檔案、重要文章的起草;整理管理內部圖書資料及承擔統戰理論學會日常工作;負責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統戰部門和系統單位的宣傳活動;配合社會宣傳媒體宣傳陝西統一戰線,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海外統戰宣傳工作。
3.一處(黨派工作處)
負責聯繫省級各民主黨派及其代表性人物和工作骨幹,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對堅持、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建議,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的工作方針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負責民主協商會、情況通報會以及聯絡交友、對口聯繫的協調聯絡工作;聯繫指導陝西中華職教社工作;掌握市(縣)級民主黨派組織建設情況。
4.二處(民族宗教工作處)
負責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負責省級愛國宗教團體負責人的培養、考察和安排;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方針政策,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
5.三處(港澳台和海外聯絡處)
負責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做好在陝台胞、台屬工作;做好新移民和海外歸國留學人員的聯絡工作;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積極開展與"三胞"經濟、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工作;負責陝西省海外聯誼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繫省台聯、省僑聯、省黃埔同學會和航空聯誼會;聯繫、指導、協調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統戰系統有關團體的港澳台和海外統戰工作。
6.四處(幹部處)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建設;聯繫省政府參事和文史館員;負責黨外幹部、統戰幹部培養和黨內領導幹部統戰理論、方針、政策培訓的綜合協調、計畫、指導;指導陝西社會主義學院培訓工作;協助省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進行幹部管理;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各設區市委統戰部長;負責部機關和統戰系統單位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辦理部機關及有關單位出國(境)人員的政審手續;收集、管理黨外人物檔案資料;負責聯繫黨外人士遺孀、遺屬工作。
7.五處(非公有經濟工作處)
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工商聯工作,反映意見和建議;聯繫、培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並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聯繫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推動民主黨派、工商聯開展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智力支邊扶貧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負責開展陝西省光彩事業促進會的工作。
8.六處(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工作處)
負責聯繫和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和新社會階層代表人物;負責開展對無黨派代表人士工作調研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動態,提出制定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建議;督促檢查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國有大中型企業以及知識密集型社會中介組織中的黨外知識分子統戰工作;聯繫陝西省知識界協會;負責聯繫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新階層人士。
9.機關黨委
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10.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省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等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11.駐部紀檢組
負責綜合監督: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省歸國華僑聯合會機關、省工商在線上關、省台灣同胞聯誼會機關、省黃埔軍校同學會機關等6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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