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6〕17號印發《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提高認識,明確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智慧財產權工作;完善智慧財產權創新體系,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建立智慧財產權套用體系,增強智慧財產權套用能力;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完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提高智慧財產權服務能力;創新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提高智慧財產權管理能力6部分22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06〕17號
- 印發時間:2006年5月13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6年5月1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
陝政發 〔2006〕1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一、提高認識,明確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智慧財產權工作
1.智慧財產權是自主創新的土壤,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創新型陝西的基礎。當今世界,智慧財產權在經濟、科技、貿易發展中的作用日益凸顯。智慧財產權的創造和套用已成為增強國力,促進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的必然選擇。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是建設創新型陝西的客觀要求,也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成長方式的迫切需要。
2.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將智慧財產權工作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按照“抓源頭、促中介、重套用、強保護”的工作思路,提升我省自主創新能力和企業核心競爭力,為全省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3.智慧財產權工作目標:建設五個體系,提升五種能力。完善智慧財產權創新體系,立足原始創新,加大集成創新,促進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在裝備製造、高技術、能源化工等技術領域掌握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提升智慧財產權的創造能力。建立智慧財產權套用體系,加快核心專利技術產業化步伐,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優勢的產業,增強智慧財產權的套用能力。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強化行政、司法行為,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和投資環境,提高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能力。完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加強智慧財產權中介隊伍建設,健全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網路,提高智慧財產權的服務能力。創新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協調管理機制,提高智慧財產權的管理能力。“十一五”期間,重點提高我省智慧財產權創造和套用能力,專利申請總量要突破30000件,到2010年全省年專利申請量達到8000件以上,國際專利申請量有大幅度提高;馳名商標和中國名牌數量顯著增長;組織實施1000項重大專利技術產業化,形成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知名品牌和企業。
二、完善智慧財產權創新體系,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
4.充分發揮企業創新的主體作用。
企業要以市場為導向,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加速技術開發和產品升級換代。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投入要達到銷售收入的5%,大中型企業要達到3%,獲取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費用依法列入生產成本。要發揮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工研院的優勢,圍繞發展我省優勢產業和特色產業的需要,產學研相結合,聯合攻關,研發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和高端產品,實現自主智慧財產權數量和質量的雙提升。
5.建立鼓勵發明創造的長效機制。
省政府設立專利獎,獎勵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專利發明人。各級政府也要加大對專利發明人的獎勵力度。企事業單位要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對專利發明人的獎勵政策。重大科研立項要以獲得自主智慧財產權為重要目標。政府採購優先考慮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
6.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
開展自主智慧財產權企業和產品的認定,把智慧財產權產出量和擁有量作為企業和科研機構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內容之一;作為各單位科技實力與創新能力評價的重要依據之一;作為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技術中心、工程中心認定的重要指標之一;作為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重要條件之一;作為科技人員、經營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職稱評定、職級晉升和突出貢獻專家選拔評定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建立智慧財產權套用體系,增強智慧財產權套用能力
7.大力推進專利技術產業化。
在重大建設項目、重大技改項目立項前,要進行智慧財產權論證。對我省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發明專利,建立動態項目庫。採取多種措施,利用多種渠道,每年轉化200項專利技術。
8.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智慧財產權的能力。
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將智慧財產權工作與科研工作緊密結合,企業要將智慧財產權工作與生產經營緊密結合。把智慧財產權工作納入研究開發、技術改造、技術貿易、生產經營、人才流動等各個環節。積極引導企事業單位充分利用專利文獻,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和效率。加強人員流動過程的智慧財產權特別是技術秘密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9.轉變貿易增長方式,實施智慧財產權興貿工程。
貿易工作要與智慧財產權工作緊密結合,加強貿易中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審核加工出口產品委託方的專利授權或把握進口國的專利管理目錄,提升出口產品中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品的份額。在技術引進、技術許可、技術轉讓、技術進出口貿易時,要進行智慧財產權檢索分析,避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引進無效專利。
10.加強商標監管,大力推進名牌戰略。
做好對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的保護和監管工作。積極幫助和培育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企業爭創陝西名牌和中國名牌,用五年時間扶持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產品。加強對我省具有地域特色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配合縣域經濟發展和“一村一品”工程,大力做好具有地方特色農副產品地理標誌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11.規範著作權管理,促進軟體正版化。
加強著作權行政執法,嚴厲打擊各種侵權盜版行為。圖書、音像、出版、影視、電腦程式設計與軟體開發等行業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從事經營活動。各級政府實行軟體正版化,推進企事業單位軟體正版化。
四、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
12.加強智慧財產權法制建設。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地方性法規的研究,明確智慧財產權執法責任,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和效率,充分利用行政和司法兩種渠道,在全省形成強有力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網路。
13.加大智慧財產權執法力度。
加強各級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執法手段;智慧財產權相關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嚴厲查處和打擊各種智慧財產權違法活動,及時有效地處理各類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維護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和投資環境。
14.依法實施智慧財產權邊境保護。
及時受理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對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貨物、物品要及時進行調查和處理,制止侵權、盜版產品的進出口,樹立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
五、完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提高智慧財產權服務能力
15.促進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發展。
制定促進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引導中介服務機構向專業化、規範化、規模化的方向發展。到2010年,中介服務機構發展到30家(其中,涉外服務機構3家),從業人員發展到300人。
16.加強專利信息網路建設,構建專利信息服務平台。
圍繞關中先進制造業基地、陝北能源化工基地、陝南綠色產業基地、渭北果業基地的建設,建立專利信息資料庫。已建立技術中心、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和博士後工作站的企事業單位,要建立與主導產品及關鍵技術相關的專利信息資料庫。鼓勵科技型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和條件,逐步建立主導產品專利信息資料庫。
17.加快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
“十一五”期間,各級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制定和實施智慧財產權培訓計畫,把智慧財產權相關知識納入幹部培訓計畫內容,為企事業單位培養2000名智慧財產權工作者。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智慧財產權課程或專業。加快智慧財產權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和專利管理工程師的評定工作。
18.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普及工作。
利用各種媒體、各種渠道,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普及工作力度,提高公眾的智慧財產權意識,在全省形成尊重知識、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良好氛圍。
六、創新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提高智慧財產權管理能力
19.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機制。
省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定期發布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各設區市要建立相應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機構。
20.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
加強省級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職能。各設區市、國家級開發區要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各縣(市、區)和省級開發區要明確相應的管理部門。要積極引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工作機構,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
21.設立智慧財產權工作專項資金。
省政府設立智慧財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隨財力增加而逐年增長。該資金主要用於智慧財產權宣傳培訓、申請資助、實施轉化、行政執法等方面。各設區市、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要設立智慧財產權工作專項資金,並納入財政預算。
22.提高涉外智慧財產權管理水平。
積極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和借鑑已開發國家在智慧財產權保護與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機制,妥善處理經濟貿易、科技合作、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