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鹹陽市承辦省第十六屆運動會的復函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鹹陽市承辦省第十六屆運動會的復函》是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復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鹹陽市承辦省第十六屆運動會的復函
  • 頒布時間:2014年2月21日
  • 發布單位: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省體育局:
你局《關於由鹹陽市承辦陝西省第十六屆運動會的請示》(陝體字〔2014〕4號)收悉。經省政府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根據申辦選舉結果,同意由鹹陽市人民政府承辦陝西省第十六屆運動會。
二、在體育場館設施建設中,你局要指導鹹陽市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既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舉辦大賽的需要,又要綜合考慮經費投入和賽後利用等問題,節儉辦賽,低碳環保,滿足需要。
三、在省十六屆運動會籌備過程中,你局和鹹陽市人民政府要堅持務實創新、科學規範、量力而行、節儉高效的原則,認真制訂籌備方案,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紮實做好各項籌備工作,努力把我省第十六屆運動會辦成一屆精彩的體育盛會。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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