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巡警道兼理鹽法, 清乾隆九年(1744)以陝西驛鹽道加分巡鳳鄶二府州銜,照舊管理驛鹽事務。五十九年裁陝西分巡驛鹽道,改設分巡鳳邰道。嘉慶十三年(1808)令鳳邰道兼鹽法道管理陝西鹽務。光緒三十四年(1908)鳳邰鹽巡道改為巡警道,仍兼理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