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將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討論和執行情況報告中央

這是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九日毛澤東給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區黨委,中央一級各部門和國家機關各黨組的電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限期將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討論和執行情況報告中央
  • 類別:電文
1957年4月19日他代表黨中央起草的《限期將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討論和執行情況報告中央》,要求各地將黨內黨外贊成、反對兩方面的意見以及對整個形勢的估計等等報告中央。檔案特別提出:“黨和黨外人士(主要是知識界)間的不正常的緊張氣氛是否有了一些緩和,你們對人民鬧事採取了什麼態度;黨內某些人中存在的國民黨作風(即把人民當敵人,採取打擊壓迫方法,所謂人民民主,所謂民眾路線,所謂和民眾打成一片,所謂關心民眾疾苦,對於這些人來說,只是騙人的空話,即是說黨內有一部分人存在著反動的反人民的思想作風)是否開始有所變化;你們向學校學生和工廠工人做過講演沒有,做過幾次,效果如何”,①要求各省市自治區黨委及國家機關各部門要寫報告報中央。接著黨中央又發出了整風和幹部參加勞動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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