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自由的保全處分是對人的保全處分之一。具體方法是:(1)對職務上的犯罪或違法者,禁止其從事一定的職業或一定職業的某項工作;(2)對流氓地痞以及流竄犯罪者,禁止其在一定地區內居住或限定於一定地區居住;(3)對犯罪的外國人,驅逐出境;(4)對犯罪的本國人,可適用流放等。
另外還有:對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的違法或犯罪者,交與管制;對有違法行為的少年,進行強制性的學校收容;對有向被害人再次施加危害傾向的違法或犯罪者,實行善行保證處分;對服刑期滿者、判緩刑者、被假釋者,進行保護觀察或更生保護。
限制自由的保全處分是對人的保全處分之一。具體方法是:(1)對職務上的犯罪或違法者,禁止其從事一定的職業或一定職業的某項工作;(2)對流氓地痞以及流竄犯罪者,禁止其在一定地區內居住或限定於一定地區居住;(3)對犯罪的外國人,驅逐出境;(4)對犯罪的本國人,可適用流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