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簡介
這件大鼎被稱為
鑊鼎,鑊是古代一種大鍋,烹煮牲肉的炊具。據《周禮》記載,鑊鼎用以煮牲,依形制大小分為牛鑊、羊鑊和豕鑊,此鼎足以煮上一頭整牛,是當之無愧的“牛鑊”,後來被命名為“附耳牛頭螭紋蹄足鑊鼎”。
主人身份
最初,人們搞不清楚這個奢華大墓的主人究竟是誰。墓穴中躺著的這位墓主人,頭向東,雙手置於腰部,仰身直肢臥於棺內,骨骸已朽化成粉末,只剩下一小部分頭骨、股骨、盆骨的碎塊。所幸,還殘留著幾顆牙齒。經過化驗分析,應是一老年男性,年齡在70歲左右。最後,在內棺和第二層套棺之間,發現了一件刻有“趙孟作御戈”銘文的青銅戈。這一關鍵證據說明,墓主人就叫“趙孟”。專家經過多方考證與推斷,這位“趙孟”應是春秋晚期晉國的執政正卿趙簡子(趙鞅)。趙簡子執政時期,正值春秋末年,晉國韓、趙、魏、范、中行、智六卿鬥爭激烈。角逐到最後,趙家與韓、魏三族瓜分了晉國,“三晉”之稱由此而來。
出土墓穴
這座墓里共出土了27件鼎,分為七式,各式形狀相同,紋飾一致,大小相次,包括1件鑊鼎、7件附耳牛頭螭紋蹄足升鼎、6件鋪首牛頭螭紋蹄足升鼎、5件鋪首環耳螭紋蹄足升鼎、5件立耳鳳螭紋蹄足羞鼎、2件豬鈕蹄足鼎、1件臥牛鈕蹄足小鼎,屬“七鼎”之禮。而依照《周禮》規定,像趙孟這一級別的卿大夫級貴族,只能用五鼎。然而,西周晚期至春秋初期,各國諸侯勢力日趨強大,各諸侯國的卿大夫權力日益膨脹,諸侯則大權旁落,原本等級森嚴的禮樂制度遭到強烈衝擊,僭禮越制現象非常普遍,各諸侯國的卿大夫一般都使用諸侯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