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區民政局

阿里地區民政局

根據《中共阿里地委辦公室關於印發阿里地區民政局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和《中共阿里地區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阿里地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規定,阿里地區民政局為阿里地區行政公署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里地區民政局
  • 行政級別:正縣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地區民政事業發展的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地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負責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地區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全地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
(四)負責指導基層民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指導全地區行政區域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地區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及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和審核工作,負責全地區行政區劃調整的報審工作。
(六)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負責殯葬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殯葬管理政策和相關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地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人救助工作。
(九)指導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工作,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擬訂全地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全地區慈善事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地區福利彩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地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擬訂全地區關心下一代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五)完成地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地區民政局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方式。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區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內設機構

阿里地區民政局內設行政科室3個
1.辦公室(規劃財務科);
2.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科(社會事務科、阿里地區關心下一代工作辦公室);
3.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區劃地名科與社會組織管理科)。

直屬單位

1.阿里地區兒童福利院;
2.阿里地區福利彩票服務中心;
3.阿里地區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指導中心;
4.阿里地區流浪乞討站;
5.阿里地區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中心。

所獲榮譽

2022年3月,被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擬確定授予“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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