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正長官司,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阿都家支首領,在唐、宋、元、明各代均為落蘭部(烏蠻大部落之一)的小酋或頭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都正長官司
- 性質:古代官署名
- 朝代:清
- 職責:管理地方
沿革,職責,
沿革
清順治六年(1649),清兵抵四川建昌、涼山,頭目結固降附,授阿都正長官司長官。至慕枝任長官,於康熙四十九年(1710),以招撫涼山彝眾功,改授阿都宣撫司宣撫使,頒給印信、號紙。雍正六年(1728),改土歸流,繳回印信、號紙。同年,聚姑協助清軍鎮壓涼山彝眾,並擒獻頭目,以功復授阿都正長官司長官,換髮印信、號紙。傳至嘉慶朝(1796—1820),都顯貴襲職,病故後由妻都位加護理正長官司篆務。絕嗣後由金陽沙馬土司支系安氏繼承,改姓都。清末都龍光承襲。時一度斷裔,由金陽安氏子入贅繼之,傳一代至解放時,廢。清代每3年貢馬8匹,赴建昌鎮標中營上納。所屬有歪歪溪、咱古、蕎山南、大河西4土目。轄黑彝比祖、扒叉、比補、吉狄、莫什、結紐、日爾、阿俄及後來遷入的金恩、結博,共10個家支。居民4萬戶。統治範圍包括今四川普格縣、布拖縣、昭覺縣南部、金陽縣西部。長官衙門設於普格的魚水坡、青槓坪。
職責
管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