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維菌素環境暴露

阿維菌素暴露途徑主要包括:食物和飲水攝入、經皮膚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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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水平和人體暴露

阿維菌素在施用中並不直接噴灑到水面上,但施用中飄移或用藥土壤的流失都可能導致其進入水域。通過較嚴重飄移和流失的模擬研究表明,阿維菌素在水中迅速光解為毒性較低的降解產物,與土壤較強的結合使得在水中的阿維菌素濃度始終保持在較低的水平上。
阿維菌素在土壤上使用時,上層 2 英寸處土壤的殘留量達到 1 020 ng/kg,對蚯蚓和固氮細菌並無明顯的影響。事實上,即使阿維菌素在土壤中的質量分數達到 2 000 ng/kg 時,亦無抗真菌或抗細菌的生物活性。阿維菌素在葉片上的殘留經 24~48 h 後對蜜蜂沒有 毒性,而且對非靶標益蟲也無明顯毒性。一系列殘留結果證實,阿維菌素以 28 g/hm2 使用, 殘留質量分數不大於 12 mg/kg,對鳥類不會產生有害的影響。昆蟲是某些哺乳動物的食物來源,由於阿維菌素在植物中殘留很低,降解迅速,因此,昆蟲體內也不會有較高的殘留,也不會產生生物濃縮現象。研究表明,阿維菌素在昆蟲體內的半衰期<0.5 d,因此,對於 捕食昆蟲的哺乳動物來說,昆蟲體內的殘留決不至於使捕食昆蟲的動物達到中毒的程度。
無論以何種方式給動物用藥,大部分阿維菌素均以原形經糞便排出,從而對水、土壤等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在水中,阿維菌素可迅速被光解,降解半衰期<0.5 d;在土壤中,阿維菌素比較穩定。與土壤結合能力的研究表明,阿維菌素可與土壤緊密結合,缺乏流動性。由於阿維菌素的有機碳係數很大,進入土壤的阿維菌素能夠與土壤或糞便中的有機物緊密結合,使得阿維菌素在環境中難以遷移,所以,阿維菌素不會在環境中蓄積或在生物鏈中富集。

暴露途徑

阿維菌素暴露途徑主要包括:食物和飲水攝入、經皮膚吸收。

生物效應

體內和體外效應

急性毒性:對皮膚無刺激作用,對眼睛有輕微刺激作用。對水生生物、蜜蜂高毒,對鳥類低毒。
慢性毒性:以 0.25 mg/(kg·d)、1.0 mg/(kg·d)劑量的阿維菌素餵養狗 1 a,沒有發現累積毒性。NAOEL為 0.25 mg/(kg·d)。
致癌性:在試驗劑量範圍內,阿維菌素對動物無致畸、致癌、致突變作用。

毒性閾值

毒性
據中國農藥毒性分級標準,阿維菌素屬高毒殺蟲劑。對水生生物、蜜蜂高毒,對鳥類低毒。
原藥
急性毒性 LD50:10 mg/kg(大鼠經口),13 mg/kg(小鼠經口),>2 000 mg/kg(野鴨經口),86.4 mg/kg(鵪鶉經口);>2 000 mg/kg(兔經皮),>380 mg/kg(大鼠經皮);急性 LC50:>5.7 mg/L(大鼠吸入)。
製劑
急性毒性 LD50:650 mg/kg(大鼠經口);>2 000 mg/kg(兔經皮);急性 LC50:1.1 mg/L(大鼠吸入)。

在動物和人體內的代謝動力學比較

阿維菌素作為y -氨基丁酸(GABA)的激動劑,可以導致由 GABA 介導的中樞神經及神經-肌肉間傳導受阻。哺乳動物外周神經傳導介質為乙醯膽鹼,以 GABA 作傳導介質的 神經僅存在於中樞神經系統。在正常使用劑量下,由於哺乳動物的血腦屏障作用,阿維菌素在中樞神經系統的分布濃度很低,不足以引起 GABA 的釋放。但在使用超大劑量下(每千克體重幾十毫克),藥物進入中樞神經系統的數量達到或超過作為 GABA 激動劑的閾值時,即可引起動物中毒。對一些幼畜,因其血腦屏障尚未發育健全,較成年動物要敏感。阿維菌素與組織結合力比較弱,肝臟是其生物轉化反應的主要場所。轉化後的產物主要貯存在脂肪組織中,由於轉化產物仍具有藥理活性,因此,總殘留中應包括這些代謝產物,但是一般選擇肝臟作為靶組織,H2B1a 或 B1a 組分可作為阿維菌素代謝殘留物的標誌物。
阿維菌素作為脂溶性藥物,不論以何種途徑給藥,均能很好地被吸收,可廣泛分布於全身組織。在體內持續時間長,阿維菌素的消除緩慢。其主要是經糞便和尿排出,經尿液的排出量不到 2%。其動力學特點是:表現分布容積大、清除率小、動力學模型呈線性、劑型和給藥途徑對生物利用率有明顯影響,而且種間和個體差異大。

人體效應

阿維菌素對中樞神經系統損害最為多見,可表現為中樞抑制、呼吸抑制、血壓異常,嚴重者可因頻繁抽搐窒息或出現室顫而死亡。
哺乳動物周圍神經的遞質為乙醯膽鹼,所以小劑量阿維菌素對人體無明顯毒性。但在高劑量時,藥物可通過血腦屏障對中樞神經系統產生抑制作用,臨床上出現焦慮、煩躁、嗜睡、精神抑鬱、驚厥、共濟失調,甚至昏迷等神經系統症狀。周圍神經系統的症狀,如反射減弱、消失,肌肉震顫無力,肌力差等可能與阿維菌素啟動的鈣激活 CI 通道開放有關。當 CI 通道開放、細胞通透性增加時,可引起神經元靜息電位的超極化,正常電位不能釋放,使得神經傳導受阻。

診斷和治療

診斷

診斷原則
阿維菌素是十六元大環內酯雙糖類化合物,為廣譜高效獸用抗寄生蟲藥物及新型抗生素類農藥,毒理學實驗屬中等毒性,是一種神經毒劑。該藥人體中毒臨床報導較少,目前尚無阿維菌素中毒診斷標準,可根據阿維菌素接觸史伴中樞神經系統和呼吸中樞抑制症狀,血液或尿液中阿維菌素檢測作出診斷。
診斷要點
(1)呼吸道吸入:阿維菌素乳油的溶劑成分中含有苯、二甲苯等芳香烴類,吸收達 到一定劑量會出現中樞神經症狀,如頭痛、頭暈、運動失調、肌肉顫抖、嗜睡、流涎、胸 悶、氣促、四肢乏力、行走不穩等。
(2)皮膚接觸:阿維菌素不易通過皮膚吸收,對皮膚無刺激作用。如延長接觸時間或頻繁暴露於阿維菌素的環境中,偶爾會引起皮膚過敏症狀,表現為皮膚瘙癢等。
(3)誤入眼內:對眼睛有刺激作用,有實驗表明阿維菌素對眼角膜可造成不可逆的損傷。
(4)消化道攝入:口服小劑量阿維菌素中毒表現不顯著,但在大劑量時藥物可通過血 腦屏障而對中樞神經系統產生抑制作用,臨床上出現瞳孔擴大、焦慮、煩躁、嗜睡、精神抑鬱、興奮、驚厥、肌肉顫抖、共濟失調,可伴有噁心、嘔吐、腹痛、腹脹等消化道症狀。重度中毒極為少見,主要表現為昏迷和低血壓,甚至出現呼吸抑制,可因頻繁抽搐窒息或出現心室纖顫致死。

治療

目前對於阿維菌素中毒無特效解毒藥,通常採用對症支持治療原則。
院前急救
(1)呼吸道吸入:迅速使患者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其呼吸道通暢,如出現呼吸困難,給予吸氧。對於呼吸停止的患者需行氣管插管,並給予呼吸機輔助呼吸。
(2)皮膚接觸: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 15 min。
(3)眼睛接觸: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 15 min,懷疑角膜損傷時,須進行眼科治療。
(4)消化道攝入:0.5 h 內可採用刺激喉嚨法進行催吐,溫水洗胃,使用活性炭吸附毒物。
院內治療
(1)重度中毒伴有驚厥抽搐症狀時,應在機械輔助通氣的基礎上用鎮靜劑,安定與苯 巴比妥可交替使用,效果不理想者可用冬眠合劑。納洛酮可解除毒物對中樞神經的抑制作 用,阻斷和逆轉內阿片肽所致缺血和繼發性損傷,可用於阿維菌素中毒治療。
(2)阿維菌素相對分子質量為 872,結構中具有親脂性基團,理論上血液灌流能達到清除效果。曾有報導證實,血液灌流是有效清除血液中阿維菌素的措施。但國外也有人認為利尿及血液透析、血液灌流療效不確切。
(3)避免使用增強y -氨基丁酸活性的藥物,如巴比妥酸鹽、苯並二氮卓、丙戊酸等。避免使用影響神經肌肉接頭的藥物如氨基糖甙類抗生素、林可黴素、萬古黴素、琥珀醯膽鹼、奎寧、硫酸鎂等,以免誘發或加重呼吸肌麻痹的發生。

人體健康危害防治措施

人體防護

(1)呼吸系統防護:農田噴灑操作接觸時,建議佩戴全面罩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避免在夏季中午時間噴藥。
(2)眼睛防護:建議佩戴護目鏡。
(3)皮膚防護:穿相應的防護服,戴防化學品手套。
(4)其他: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後,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 慣。

預防措施

(1)生產過程中要求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2)嚴格生產過程中的污水排放標準,加大生物農藥生產過程中“三廢”排放監管力度。
(3)儲存阿維菌素應遠離高溫和火源,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應與食品、藥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健康監測

在生產、運輸、使用等環節接觸阿維菌素的人員需要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一旦發現異常,須及時脫離接觸並接受必要的診治。

泄漏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內的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進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儘可能切斷污染源,防止進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
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
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把泄漏物稀釋成不燃物。洗液稀釋後放入廢水處理系統。

滅火方法

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
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沙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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