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局

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局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批准的《阿拉善盟機構改革方案》和阿拉善盟印發的《阿拉善盟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局是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阿拉善盟盟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盟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將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外國專家管理職責劃歸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局,重新組建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局
  • 機構隸屬: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科學技術工作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牽頭擬訂全盟科技創新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推動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三)編制全盟科技計畫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全盟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全盟財政科技計畫(專項等)並監督實施。
(五)牽頭全盟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管理、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平台、載體及園區建設。
(七)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制度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八)組織實施全盟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組織開展全盟科技保密工作。
(九)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科技促進農牧業農村牧區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全盟重點領域技術發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十)組織推動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相關工作,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十一)擬訂全盟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
(十二)組織擬訂全盟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擬訂全盟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指導旗區和有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四)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全盟引進外國專家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十五)完成盟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盟、人才強盟、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動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委託項目管理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貫徹落實科技人才評價機制,統籌全盟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盟外智力工作。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與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在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組織實施上,繼續使用現有的“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外國專家局聯合印製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和B類人員的工作許可由盟科學技術局按許可權組織實施,C類人員的工作許可由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許可權組織實施,兩部門申報工作許可前均應會簽移民管理部門。

領導信息

張淑霞
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局局長
侯開光
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意識形態工作、計畫項目、智慧財產權、年度考核、機要保密、深化改革、安全生產、信息宣傳、綜合治理、幹部人事、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老幹部等方面工作。分管機關辦公室、智慧財產權科、計畫與條件財務科;聯繫盟技術創新管理所。
梁守華
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負責農業、社會發展、科技綜合、沙產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分管農業與社會發展科、科技管理科、沙產業辦。聯繫“沙產業研究院”、“駱駝研究院”。
張玉
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調研員
協助局長負責沙產業工作與中科院的協調工作。
胡金寶
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協助局長負責黨建工作、網路意識形態工作、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信息網路化建設、政務信息公開、信息研究、新能源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分管工業與高新技術科;聯繫盟科技信息研究所、阿拉善慶華煤化工新材料技術研究院。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科技管理科。承擔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擬訂全盟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組織落實國家、自治區創新優惠政策辦法。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提出推動科研機構創新和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軟科學研究。擬定全盟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擬訂全盟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負責政府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旗區和有關部門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落實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牽頭負責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推廣項目的成果評估推廣。
(三)科技規劃資源配置與成果轉化科。擬訂全盟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協調實施,統籌管理科技計畫項目。組織開展全盟重點領域技術發展前瞻性研究,統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創新。負責推動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管理相關工作,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區域科技創新工作。承擔全盟科研資金協調、評估、監管等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負責本部門預算工作。承擔全盟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推進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擬訂全盟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全盟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組織開展相關領域基礎研究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進科學數據開放共享。
(四)高新技術與農業社會科技科。組織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項目。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動全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孵化器、重點實驗室、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等相關工作。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牧業農村牧區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推動沙產業等重點領域技術研發。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項目。指導農村牧區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牧區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項目。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

盟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解釋的辦理工作由盟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其調整由盟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下屬單位

(一)阿拉善盟科技信息研究所
“阿拉善盟科技信息研究所”是盟科技局領導下的專門從事軟科學研究、技術諮詢、科技資料檢索、查詢與翻譯文獻資料庫、科技信息化建設和科技信息服務、科技聲像資料的采編、錄製、科技期刊編輯出版、科技培訓與科普宣傳、科技交流與合作、新能源技術、適用技術推廣、示範服務、制定科技館發展規劃、科技館業務管理等社會公益科學研究機構。
1981年成立了阿盟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科級事業單位,隸屬科委。1996年阿拉善盟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改為“阿拉善盟科技信息中心”。根據《關於組建科技信息研究所的通知》(阿機編髮[2013]27號)的精神,2014年1月24日,撤銷了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阿拉善盟科技信息中心”和“阿盟新能源技術推廣站”,組建“阿拉善盟科技信息研究所,掛阿拉善科技館牌子,是盟財政全額撥款的公益一類科級事業單位。
(二)阿拉善盟技術創新管理所
阿拉善盟技術創新管理所原阿拉善盟科技開發諮詢服務中心,阿拉善盟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的正科級全額撥款單位,正式成立於2004年1月(阿機發〔2004〕11號),隸屬於阿盟科技局。2013年5月根據事業單位改革要求更名為“阿拉善盟技術創新管理所”,並加掛阿拉善盟生產力促進中心牌子,承擔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2014年底根據《阿拉善盟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盟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五定”方案>的通知》(阿機編髮〔2014〕74號)檔案重新制定職能職責並又加掛了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牌子,開展全盟智慧財產權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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