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弗奇詹森效應

阿弗奇詹森效應,認為一個受收益率管制的公司,即通常情況下的壟斷公司,可以通過增加它的費率基準來增加利潤。阿弗奇詹森效應是一個關於壟斷管制的重要問題,它分析了受管制的公司是否有動機使用過多的資本來生產給定的產量。既受管制的自然壟斷者在資本方面具有過度投資的趨勢。該效應由哈維.阿弗奇(Harvey Averch)和利蘭.L.詹森(Leland L.Johnson)提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弗奇詹森效應
  • 人物:Stanislaw H .Wellisz
  • 時間:1962年
  • 分類:經濟
產生背景,分析,

產生背景

阿弗奇詹森理論始於阿弗奇和詹森1962年的一篇研究管制約束下公司行為的文章。斯坦尼斯勞H威利斯(Stanislaw H .Wellisz)1963年的一篇文章同樣研究了受管制公司的行為。因為這些文章幾乎同時出版,有些人把阿弗奇詹森效應稱做阿弗奇詹森威利斯(A J W)效應。這些術語都同樣指過度投資動機。儘管從一開始大家一直爭論這個 效應是否存在,這個理論和由此引起的許多研究管制約束下公司行為的文章使得人們能夠更好地理解受管制的公司和管制理論。已經形成的一個觀點關注用某種激勵管制形式代替收益率管制。激勵管制的支持者引用阿弗奇詹森效應作為收益率管制應該被取代的一個理由。儘管研究興趣已轉向對某些許可權的激勵管制,阿弗奇詹森效應仍然是管制經濟學的一個重要主題,並且繼續引起有關管制自然壟斷的最優方法的爭論。

分析

收益率管制法通常用來作為管制自然壟斷的一種手段。當一個行業中只有一個公司才是經濟有效率的時,自然壟斷就存在了。與幾個公司相比,當一個公司能夠以較低的平均成本生產一個給定的市場產量時,這種情況是真實的。在這樣的市場中,競爭是不可行的。因此,政府允許壟斷存在;但是,由於政府擔心沒有管制情況下的高價格、低產出和高利潤,因此同樣對壟斷者進行管制。對大多數公共事業來說,政府已經決定這種管制應該採取收益率管制法的形式。然而,收益率管制法具有許多缺陷,這些所謂的缺陷之一便是阿弗奇詹森效應。
在收益率管制法下,管制機構努力使總收益等於總成本,包括資本的正常收益。經濟利潤被定義為總收益和總成本之間的差額。總收益等於一種產品或多種產品的價格乘以出售的一種產品或多種產品的數量。總成本包括公司的經營成本加上公司投資的合理收益。當總收益等於總成本時,公司獲得正常利潤。即使利潤水平等於零,公司也會繼續經營,因為公司獲得了投資的合理收益。如果利潤大於零,那么公司是在獲取經濟利潤。管制機構試圖使公司獲得正常利潤,因為正常利潤使得公司在使顧客享受到與沒有管理的情況下相比較低的價格和較高的產量的情況下還能繼續經營。
受管制的公司可以獲得它的投資( K)的合理收益率(r)。作為交換,管制委員會對公司的價格進行管制。通常情況下,投資被稱為是費率基準,大部分由公司的廠房和設備組成。管制委員會試圖估計資本成本(s)來測定合理的收益率。如果合理的收益率等於資本成本,那么公司獲得正常利潤。如果r小於s,那么公司將遭受經濟損失。如果r大於s,則公司將獲得經濟利潤,而且經濟利潤的數量不僅由r和s的差決定,還由作為費率基準的廠房和設備的量(K)決定。利潤水平是(r-s)* K。保持其他項不變,K越大,公司的利潤越大。因此,阿弗奇詹森效應認為當r>s時,公司將有動力去增加資本,這樣會增加利潤。例如,如果允許的收益率是10%,而實際的資本成本是8%,那么公司增加100萬美元費率基準將增加2萬美元利潤。因為公共事業單位是具有大規模費率基準的資本密集程度高的單位,管制委員會很難精確估計資本的理想水平。同樣,允許的收益率與資本成本的差別越小,過度投資的願望就越強烈,因為公司必須增加較多的費率基準來獲得同樣水平的利潤。例如,保持其他項目不變,如果允許的收益率是9%,那么為達到同樣的利潤水平,投資將不得不增加2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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