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是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現任領導,所獲榮譽,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現任領導

局長:彭龍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第七屆中國(綿陽)科技城國際科技博覽會組織工作先進集體通報表揚。

主要職責

(一)履行政治領導責任,做好理論武裝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的決策部署,發揮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
(二)討論和決定本單位下列重大問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黨組織重要會議、重要檔案、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事項。需要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內部機構設定、職責、人員編制等事項。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意識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項。其他應當由黨組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三)貫徹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完善幹部培養選拔機制,加強幹部教育管理監督。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對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的領導。
(四)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責任。
(五)擬訂全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州有關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六)統籌推進全州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州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七)牽頭建立統一的全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州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並監督和實施。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八)擬訂全州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州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九)組織實施全州重大科技專項,組織參與國家、省重大科技專項。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十)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一)牽頭全州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二)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科技小鎮、科技平台建設。
(十三)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州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州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十四)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市)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五)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全州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外國人來州工作政策、辦理相關外國人工作許可。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七)負責申報省科學技術獎、天府友誼獎。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承擔州委、州政府決策諮詢委員會(簡稱州決策諮詢委)的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全州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重在加強科研機構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州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二十二)與州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州衛生健康委員會配合州科技局擬訂實施中藏羌醫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藏羌醫藥的扶持政策,指導中藏羌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促進中藏羌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加快中藏羌醫藥產業化發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安全、國有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信訪、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綜治維穩、績效管理、政務公開、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本單位預決算。負責全州科技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做好本單位安全生產和節能減排工作。承擔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政策法規與科技監督科
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負責創新體系建設和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組織開展技術預測,實施創新調查制度,組織開展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科技統計、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相關工作。牽頭協調本系統“放管服”改革,集中承擔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送審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全州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牽頭組織承擔本單位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三)資源配置與管理科
承擔建立州科技管理平台、信息系統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擬訂州級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條件能力建設和技術示範推廣等科技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負責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條件能力建設和技術示範推廣項目管理、實施與監督。研究擬訂阿壩州科技計畫經費管理措施和辦法,實施科技報告制度。協調推動科技金融創新。
(四)高新技術與重大專項科
擬訂全州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州級中小型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管理、實施與監督。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和產業園區建設,負責相關園區業務指導。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科技服務業發展相關工作。牽頭組織參與國家和省重大專項工作,提出全州科技重大專項需求建議,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組織申報省級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承擔在州省重點實驗室創建、管理相關工作。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承擔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科技合作相關工作。
(五)農村科技與科普科
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推動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負責省級科學技術獎的推薦申報工作。擬訂全州科學普及的規劃、政策,負責全州科學普及工作,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的認定、科普能力建設和科普場館建設。
(六)成果轉化與社會發展科
擬訂科技成果推廣、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台構建、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服務體系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州級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管理、實施與監督,統籌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交易活動。指導科技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機構建設。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
(七)外國專家服務與引智科
擬訂全州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全州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參與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承擔參與擬訂外國人來州工作政策、辦理相關外國人工作許可等工作。擬訂全州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實施全州“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畫,組織參與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承擔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科技援外與國際科技援助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與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承擔自然科學研究等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推薦的相關工作。
(八)州決策諮詢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州決策諮詢委員會及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編制州決策諮詢委員會和辦公室工作規劃、計畫、活動和工作總結;根據州決策諮詢委員會領導的安排,對各種重大問題的調研、重要方針政策的諮詢、重大項目的可行性論證、重大決策實施情況的追蹤調查等活動進行具體組織、協調、服務;做好相關專家諮詢會議的組織和籌備工作;根據工作要求,聯絡、協調各顧問專家之間的關係;負責辦公室檔案的起草、審核和立卷歸檔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事業單位

(一)阿壩州生產力促進中心
經阿壩州人民政府批准於2003年3月正式以阿府函〔2003〕15號文成立。2005年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將州電子信息推廣辦公室更名為州生產力促進中心。
主要職能職責:為政府巨觀決策提供依據,完成政府委託的任務,發揮政府與企業、科研單位的紐帶作用;協助科技主管部門搞好科技規劃、科技管理;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組織、申報、論證等服務工作;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信息、技術諮詢、技術轉讓、專利事務和人才培訓服務;協助企業建立技術依託和技術創新機制,提高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對全州民營科技企業登記的材料審查受理、報批、核發證書,審查推薦符合省級民營科技企業登記條件的企業;負責全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組織申報和初審推薦工作,州級專利試點、示範單位的申報的受理報批;對申請建立生產力促進中心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指導全州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管理並提升“九寨科技信息網”建設。
(二)阿壩州科技交流普及中心
1、機構編制
阿壩州科技開發交流中心於1986年10月經阿壩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2年11月更名為阿壩州科技交流普及中心,2012年經州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和州編制委會批覆核定:阿壩州科技交流普及中心,州科技局局屬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事業編制5名。現在職職工4人。
2、主要職能職責
負責指導全州科普宣傳培訓工作,制定相關規劃、計畫和方案,開展全州科普工作調查統計,組織實施和舉辦各類科普宣傳和培訓活動;負責統籌協調全州中藏藥科技產業發展,制定相關規劃、計畫和方案,開展全州中藏藥科技產業調查統計和技術指導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本地區科技人員對外科技交流和合作活動;負責本地區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和技術市場交易;組織申報和承擔實施相關科技項目;指導縣級科技交流中心業務工作;承擔主管部門安排的其它科技工作。
(三)阿壩州自然資源與科技信息研究所
阿壩州自然資源與科技信息研究所為州科技局直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具二級獨立法人資格。其前身是成立於1977年的阿壩州科技情報研究所及成立於2004年的阿壩州科學技術研究院自然資源與科技信息研究所。主要職能為從事全州自然資源與科技信息研究,產品研發,成果技術轉化、推廣,技術諮詢服務,為阿壩州自然資源研究開發及科技信息產業發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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