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阿壩州政府直屬全額撥款正縣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辦公地址:四川省阿壩州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為各類交易活動辦理交易登記和招標申請,統一發布交易信息,受理投標報名,為開標、評標和定標等交易活動提供優質服務。
  (二)收集、存儲和發布招投標政策法規以及相關價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並為招投標交易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三)為監督部門參與監督、各類交易提供服務。
  (四)負責制定進入中心項目的有關交易規則,維護交易場所內活動秩序。
  (五)受州政府委託,在州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階段,行使業主招標職責。
  (六)負責建立招投標集中統一平台各方主體信用和市場不良行為記錄體系,並做好交易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立卷和管理。
  (七)承辦州政府、州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部
  負責中心對外宣傳聯絡、文書檔案、行政後勤、來信來訪、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中心重大事項的協調和課題調研組織工作;負責中心各類招投標的綜合分析;負責擬定中心管理制度;負責中心內部運行管理的監督;負責中心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招投標部
  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對進入中心的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提供服務,包括組織招投標活動、招投標信息的公示公告、招標檔案的製作、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和工程造價的預算、組織評標、核發中標通知書等工作;負責實施現場秩序管理;負責擬定本部招投標業務制度;負責本部招投標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負責與行政監督部門的聯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採購部
  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受委託負責組織和承辦政府採購業務;負責擬定政府採購工作業務制度;負責政府採購的技術諮詢服務;負責政府採購市場信息收集和整理歸檔;負責與政府採購監督部門的聯繫;負責州級政府採購;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公共資源交易部
  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為本州土地和礦權交易項目提供服務並實施現場秩序管理;受委託負責土地和礦權交易的組織和具體承辦工作;負責對進入中心的國有資產和特許經營權出讓的交易活動提供服務;負責擬定本部業務制度;負責本部招投標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負責土地礦權政策和市場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負責與行政監督部門的聯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事業編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在總編制內後勤服務人員不超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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