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價格認證中心

阿壩州發改委價格認證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國家發改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財政部《關於扣押追繳及收繳財物價格鑑定管理的補充通知》的通知(發改廳[2008]392號)、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中紀發[2010]35號)、《四川省涉案物品價格鑑定管理條例》(川人委[2000]52號)和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四川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四川省涉稅財物價格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川發改物價[2010]696號)履行以下職責:
一、調解價格矛盾、處理價格糾紛;
二、對司法執法領域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事項進行行政裁定;
三、對行政機關公務活動中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各類有形產品、無形產品、有償服務收費進行行政價格認定;
四、為社會提供價格水平合理性、價格行為合法性公正性認定;
五、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委託辦理收費許可證年審和價格管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六、指導13縣做好價格鑑證的各項業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