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州政協

阿壩州政協

政協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員會,是中共阿壩州委領導的,由全州各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等組成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協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51年5月
  • 區號:0837
成立過程,機構設定,主要職責,成立意義,地址,

成立過程

政協阿壩州委員會的前身是形成於1951年5月的茂縣專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當時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尚未建立,協商委員會是簡便易行的地方政協的常設機構,代行茂縣專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職權。1952年12月,在茂縣鳳儀鎮召開的首屆四川省藏族自治區各族各界代表會議上,選舉產生的四川省藏族自治區各族各界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仍履行著地方人民代表大會職權。1955年11月28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四川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將四川省藏族自治區改名為四川省阿壩藏族自治州,同年12月,召開了首屆人民代表第一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人民政協不再代行人大職權的規定,阿壩州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到此完成了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歷史任務,不再具有人大常設機構職能,只作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地方性組織存在,並發揮作用。1956年1月4日,在當時的州政府所在地刷經寺召開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阿壩州藏族自治州第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根據政協《章程》,選舉產生了政協阿壩州藏族自治州委員會。直到1987年7月,阿壩藏族自治州更名,阿壩州政協也更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員會,此名稱一致沿用至今。從第一屆阿壩州政協開始到現在,共經歷了十三屆。

機構設定

政協第十三屆阿壩州委員會於2011年12月換屆產生,由24個界別組成,現有委員279人,常委55人,主席、副主席11人。阿壩州政協現設有2個縣級辦公室(即辦公室、研究室)和6個縣級專門委員會(即提案委員會、經濟科技委員會、民族宗教和社會工作委員會、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委員會、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現有在職職工64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2人。

主要職責

一、負責州政協全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
二、負責實施州政協全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的決議、決定等事項。
三、負責本會委員視察、參觀、調查、座談、研討等日常活動,以及舉辦各種重大活動的籌備、聯絡、服務、宣傳等工作。
四、研究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理論、政策,調查研究我州政協的工作經驗、共同性問題及解決辦法,供領導參考。
五、負責政協的對內對外宣傳,收集、反映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設、要求。
六、密切與上下政協、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及州級有關部門的聯繫、配合、協調工作。
七、負責機關來往電文處理、文書、檔案、文印、通訊、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接待、聯絡等工作。
八、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機關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負責機關工、青、婦等工作。
九、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負責政協機關的後勤保障工作,管理房產、地籍和其他固定資產,負責機關辦公、住宿地段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負責機關行政事業經費的預算決算、財務管理、審計基建計畫及實施,醫療保險、車輛管理等工作。
十二、承擔州政協主席、副主席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立意義

阿壩州政協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不同的歷史階段,在四川省政協的指導和中共阿壩州委的領導下,始終高舉著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牢牢把握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緊緊圍繞在全州工作大局,切實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團結和帶領政協委員、政協各參加單位,誠懇建言獻策、熱忱投身各項事業,促進了阿壩州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業的向前發展。特別是在新的歷史時期,全州各級政協組織和廣大政協委員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團結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激發各方熱情,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照政協章程,把促進發展作為履行職能的第一要務,把實現和維護最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建言立論,踴躍參政議政,為阿壩跨越式發展、抗震救災、重建家園、維護穩定、改善民生做出了重要貢獻。

地址

四川省阿壩州馬爾康團結街125號
茂縣政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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