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圖什戶口辦理指南

辦理出生落戶,持父母或父母一方戶口簿,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計生委落戶證明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圖什戶口辦理指南
  • 落戶材料:父母或父母一方戶口簿,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計生委落戶證明
(一)、出生報戶
1、持父母或父母一方戶口簿,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計生委落戶證明。
2、收養報戶的,持收養證明辦理。
(二)、遷入落戶
1、持戶口準遷證及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身份證、由社區民警核實登記,16歲以上交兩寸黑白照片及身高、血型。
2、因工作調動遷入,持工作調動函及原戶口所在地的戶口遷移證明
3、復轉、退役軍人落戶的,持復轉、退役軍人落戶等相關證明。
4、刑滿釋放、解除勞教的,持釋放、解除勞教等相關證明。
(三)、戶口遷出
1、持戶口簿及遷往地公安局開具的準遷證,由戶籍室辦理;
2、因工作調動或大中專學校招生需遷出戶口的,持戶口簿、工作調動函或錄取通知書,由戶籍室辦理戶口遷移證明,並交回身份證。
(四)、註銷戶口
1、死亡註銷:持戶口簿及死亡醫學證明,由戶籍室辦理,並交回身份證。
2、參軍註銷:持戶口簿及入伍通知書辦理。
(五)、變更、更正登記
申請變更姓名、出生日期、族別的,持相關證明材料,由社區民警核實,經主管局長審核批准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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