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科學技術局

阿勒泰市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阿勒泰市委員會、阿勒泰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共阿勒泰市委員會和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阿市黨發〔2002〕17號),設定市科學技術局。市科學技術局是管理全市科技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勒泰市科學技術局
  • 綜合管理:阿勒泰市人民政府
  • 方向:市科學技術工作
  • 性質: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市科學技術局是阿勒泰市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市科學技術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阿勒泰市科學技術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體制改革方案和措施,協同有關部門運用行政、經濟的手段,加強對全市科技工作的調控,推動科技事業的發展和全社會的科技進步。
(二)研究分析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遠景規劃、五年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合理配製科技經費和管理科技調節工作。組織全市科技項目的申報、立項、管理、驗收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統計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鄉鎮企業科技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科技協作、技術交流、新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工作,管理科技外事工作。
(四)管理全市的科技信息、科技諮詢和技術服務工作,推動與科技進步相關第三產業的發展。組織科技人員參與本市科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決策的研究、諮詢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科技興鄉(鎮)、興行業工作。
(五)參與制定市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對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的獎勵;組織對全市科技幹部的管理培訓。
(六)開展經常性、社會性科技普及活動,面向全社會和農牧區基層幹部、民眾為重點對象大力開展科技普及工作;廣泛開展學術交流和技術諮詢服務,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專利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專利實施管理和專利實施許可契約的認定、登記、備案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科學技術及軟科學的科技成果,組織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獎勵和組織推廣套用以及保密工作。組織實施《技術契約法》,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培育技術市場,推動科技成果的轉移和轉化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科學技術局設2個職能股室。
(一)綜合業務室
負責局機關及外部的綜合協調、會議組織、公文處理、信息綜合、重要檔案起草、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規章制度;負責機關財務、後勤、固定資產、圖書期刊的管理;負責市科技法規、政策的制定、宣傳實施;負責科技系統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包括科普工作);管理協調專家顧問團、民營科技及技術市場管理工作;負責科技與合作交流、科技外事的工作;承辦來賓接待工作。
制定市科技發展5年規劃;負責對科技發展年度計畫的調研、論證、制定、綜合平衡、項目契約、技術指標的管理;組織市農牧業、工業、社會發展的重點課題研究;負責“星火”、“興新”、“火炬”等項目的申報、立項、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協助管理科技統計工作。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專利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專利實施管理和專利實施許可契約的認定、登記、備案工作。
(二)科技普及室
開展經常性、社會性科技普及活動,以青少年、農村幹部民眾和各級領導為重點對象傳播科學文化知識、科學方法和科學思想,發揮科技普及工作主動軍作用,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科技進步和繁榮;組織開展科技興市、興鄉鎮、興行業工作。
開展學術論證、諮詢服務;提出政策和科技建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接受委託承擔項目評估、成果鑑定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依照科協的章程,對所屬各協會、學會、研究會進行管理。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名,股級領導職數*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