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區地方稅務局

阿勒泰地區地方稅務局

阿勒泰地區地方稅務局是政府的工作部門,負責全地區地方個稅的徵收管理。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阿勒泰地區稅務局在阿勒泰市掛牌成立,原阿勒泰地區國家稅務局、阿勒泰地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單位概況,現任領導,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單位概況

阿勒泰地區地稅局組建於1994年7月,負責全地區地方個稅的徵收管理。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稅政法規科、徵收管理科、信息科、監察室、機關服務中心。直屬機構2個:稽查局、北屯地方稅務局。下設阿勒泰市、布爾津縣、福海縣、富蘊縣、哈巴河五個縣(市)地方稅務局(青河縣、吉木乃縣因稅源小未分設地稅局)。
阿勒泰地區地稅局在自治區地稅局和地委、行署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為主題,以“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為己任,團結拼搏,銳意進取,紮實工作,大力開展社會綜合治稅建設,積極引進礦山遠程監控、GPS測量系統等一系列科技治稅手段,深入推進學習型組織建設,地稅事業實現了又好又快發展,三個文明建設結出累累碩果。稅收收入實現了高速增長,全系統連續保持了自治區級文明行業、文明單位稱號,獲得國家級榮譽4項,自治區級榮譽120餘項,27人次獲得自治區級以上各類榮譽稱號。
“十二五”期間,阿勒泰地稅將以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和自治區黨委七屆九次、七屆十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記為國聚財、為民收稅的神聖使命,繼續堅持“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的工作主題,強化人民稅務為人民的治稅宗旨,以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為根本,以加強征管、完善服務為工作核心,以專業化、信息化為征管方式,以強化內部管理、構建內控機制為基礎,以改革創新、綜合激勵為動力,以隊伍建設、廉政建設為保障,建設法治、服務、責任、和諧、效能、廉潔的稅務機關,推進稅收事業科學跨越發展,為阿勒泰地區實現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現任領導

李軍(黨委書記、局長)
俞智山(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張新武(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祝海嘯(黨委委員、副局長)
賀從林(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安棟(黨委委員、副局長)
董海(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孫宏偉(黨委委員、副局長)
鄭劍波(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阿勒泰地區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政務工作;擬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維穩、應急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負責對外接待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貫徹執行上級組織、人事、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有關組織、人事、教育管理的制度、辦法、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的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地區局機關科級以下幹部及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及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各項人事規章制度落實執行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組織實施地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黨群工作和基層建設;負責本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等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稅政法規科:
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查(檢查)工作,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備查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組織實施營業稅、所得稅、財產和行為稅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人民政府授權委託由地方稅務部門徵收的其他規費和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執行中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參與納稅輔導、諮詢服務;負責國際稅收具體事項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涉稅事項審批(上報)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等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結合實際制定管理轄區內的稅收征管制度、辦法和措施;負責地方稅收征管長期規劃和綜合性改革方案的組織和落實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落實納稅服務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辦稅服務廳的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納稅人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負責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征管質量評價體系運行及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和稅務登記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地方稅收中長期規劃,編制、分配和下達年度稅收計畫任務;監督檢查稅款繳庫、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並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擬定本系統財務、基建等管理辦法;管理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固定資產;承擔政府統一採購計畫,審核彙編地稅系統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信息管理科:
負責稅務套用軟體及相關軟體的推廣和維護工作;負責本系統計算機網路建設及運行管理;負責本系統網路管理人員的業務管理;負責制定本系統計算機硬體、軟體、人員的管理制度;負責本系統公務員計算機技術套用的培訓與指導。
紀檢組(監察室):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組織實施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青、婦工作;組織實施地區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等評先創優工作。
二、其他機構
(一)阿勒泰地區北屯地方稅務局,規格為科級。
(二)阿勒泰地區地方稅務局機關服務中心,規格為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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