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蘇地區自然資源局

阿克蘇地區自然資源局

阿克蘇地區自然資源局是阿克蘇地區行政公署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克蘇地區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阿克蘇市水韻路2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自治區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縣(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地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處理土地、草場等糾紛的配套措施、辦法。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裁定地區土地、草場、礦山、林地、水域等權屬糾紛。指導監督地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地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地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相關政策,合理配置地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地區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自治區、地區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地區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地區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地區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地區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地區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地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並實施地區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地區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地區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地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地區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擬訂和實施地區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地區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貫徹執行自治區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區地質工作。編制地區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地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區重大地質礦產專項勘查。負責地區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地區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區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地區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初審。負責地區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地區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地區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地區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地區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區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區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地區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地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監督實施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地區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參與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根據授權,對縣(市)人民政府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地委、行署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市)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統一管理和協調地區林業和草原局。
(十六)完成地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地區自然資源局要落實自治區和地區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地區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內設機構

辦公室、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科、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國土空間規劃科、自然資源生態修復科、耕地保護與國土空間用途管理科、礦產資源管理科、國土測繪科、地理信息管理科、執法與政策法規科、財務審計科、組織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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